中国金鸡奖颁奖规则;
1.奖项范围。
金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参加各类奖项的影片和参加单项奖的主创人员一般限于该奖项当年产生的作品,采用报名截止。
申报的参赛影片和单项只有在主办方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选后才能合格。
2.遴选委员会成员。
评选评委时,从中国金鸡奖评委数据库中产生。报中国文联批准后,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参赛作品的署名者不得担任本届评委。为保持金鸡奖的连续性,评委可续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担任过历届评委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主办单位负责人一般不超过两名评委。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必要时设副主任一至二人),主持评委会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协助评委会处理奖项的日常工作。
3.选择方法。
每个电影制作单位会推荐一到几部本单位的电影参加各种奖项,以及每个单项奖的创作者(多合作者可以一起推荐,角色必须由演员自己配音)。各单位在推荐参演影片和人选时,必须填写影片参演申报表和个人参演申报表。
评选委员会成员有权推荐未参加评奖的电影或电影创作者。评选委员会的评审工作遵循学术性、民主性、争鸣性的原则,有权对奖项章程和细则中未作规定,但仅对本届有效的特殊事项作出决定。
4.目的和风格。
颁奖宗旨:学术、争鸣、民主。
颁奖风格:六亲不认,只认作品;八面来风,自己掌舵;不抱成见,接受好的建议;充分协商,顾全大局。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