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录音证据书写格式录音可以单独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法院录音证据书写格式录音可以单独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吗?,第1张

法院录音证据书写格式 录音可以单独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1、法庭录音证据文字如实反映录音内容,无固定格式。

2.因为照片、录音、录像、录像等视听资料具有剪裁、剪辑的特点,可以伪造、篡改。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类证据不能单独用于证明案件事实,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与其他相应的证据相结合,形成逻辑的证明体系,才能作为证明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此外,由于证据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符合合法性的要求才能被采信。因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或者秘密形成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此,你可以衡量一下你手中的几份录音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符合,会形成什么样的笔录或复述记录。你可以同意你的律师,只要有助于你说明问题——因为你必须在提交文字的同时提供录音母带和复印件,所以法院对文字没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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