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何处罚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规定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何处罚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规定,第1张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何处罚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左转弯、掉头或者超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例:林驾驶粤A号牌公交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南海路时,因未保持安全距离,与驾驶粤A号牌公交车的许相撞。事故无人员伤亡,双方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后采取简易程序处理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林负全责,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罚款200元。但如果林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向银行缴纳罚款,根据有关规定,按日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金额不超过原罚款本金。因此,在这一违法行为中,林将被收取最高200元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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