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许可馨

江苏的许可馨,第1张

不是党员的纪委,不是官方的监察委员会,不是违反中国法律,违反中国的公检法,就能管住幼女出国留学的。就算真的有“罪”,成年人“有罪”,父母也管不了。政治上,封建集体惩罚是不可能连带让家长负责的。所以不可能有官方的“处理意见”。没有官方意见是“依法行政”。如果官方有“处理意见”,就构成“违法行政”。如果打官司,百姓告官,官必输。所以这次事件在社会上的喧嚣和关注,充分说明社会上大部分人只有“政治”观念,没有“法治”观念,所以激动的方向不对。有人把自己的荒唐和无知当成天地的正义来压当地政府给个“解释”,真的太过分了。

我们再来看看官方的回应:

下面为部分理解能力较差,无法理解上述说法的网友翻译一下“石莲的声音”的真实含义:他说“如有确切线索”,“涉及我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所以,要素一:“确切的线索”。什么线索?——“违法违规”线索。没有“确切线索”,自然就没有“处理”。不会有任何官方处理程序启动。

换句话说:你举报,做点真金白银。不要搬弄是非,传播不实信息。如果连是官方还是自费都搞不清楚,怎么谈“违法违规”的“确切”信息???

要素二:上述“确切”(敲黑板:这是重点)且是“违法”(违反哪条规定??)或“违反党纪”(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纪哪一段??)或者“违法”(违反了哪条法律??)行为必须真正“确切”地客观存在。

三要件:上述“确切违法违纪”的“行为”或“线索”,必须是根据行政管辖区划规定,发生在苏州市有关部门管辖的特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而非家庭成员或周边社会关系,才能进入“石莲盛”的管辖范围,启动相关行政程序。

苏州是江南一个非常先进发达的城市。中国没有任何其他行政部门和其他地方政府可以质疑其行政能力和水平之高。不仅文明程度高,而且执政能力强,依法执政水平也是全国第一。所以苏州官方是不可能听从一些网友的鼓噪,去处理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的。不会随着网络键盘侠的意志起舞。

当网上的流浪者自以为政治正确,试图强迫一个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侵犯任何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时,这种恶趣味注定是徒劳的,石沉大海。

所以,当网上的流浪者认为自己是对的,却得不到想要的回应时,不妨主动检讨一下自己,看看自己的思维是否已经误入歧途。看看自己的思维是不是错了?

最后声明,写下以上文字,并不代表我赞同徐鑫说的一些偏激甚至错误的话。徐新有很多言论要批评。甚至可能激起公愤。但是,桥归路,她的错误不能被另一个错误“吃黑”。当网友呼吁以一恶压另一恶时,我们要格外警惕,不要被带进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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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679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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