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既不是企业,也不是事业单位,而是群众自治组织,是和村庄一样的中国最基层的政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的原任期为三年。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后,社区居委会任期由3年改为5年。
由于社区居委会不属于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序列,所以社区居委会的主任、副主任、班子成员,包括社区工委书记,自然不是事业编,也不是公务员。但作为基层干部,可以享受国家财政定额补贴作为“工资”。一般社区中西部地区在2000元左右,东部发达地区略高于三四千元。由于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社区干部虽然不是公务员、事业编,属于公职人员范畴,但却是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管的“六类”公职人员之一。
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这次疫情,社区干部身先士卒,承担了疫情防控、封堵、消毒、入户调查等大量工作。,为抗疫成功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社会上一直有将社区纳入事业单位管理范畴的呼声。从目前来看,这个目标不难实现。但是,许多地区一直在探索和推进社区干部的事业编制管理,逐步吸收部分社区干部进入事业编制序列,以加强党和政府对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的管理。下一步是否会推广,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