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图)
涉案当事人赵发奇表示,目前案件可能会中止审理:“本周一、周二(2018年12月24日、25日),陕西省高院正式通知我在节后第一天领取中止审理通知书。”
2018年12月29日,一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时28分,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发布信息通报称,微博账号“崔永元”于当日13时32分发布的博文附有4张图片,其中两张图片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法院档案馆的(2011)民一执字第81号补充卷内容相同,最高法院已启动调查程序。
日前,前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中爆料,称最高法院审理的“陕北千亿矿权案”二审卷宗于2016年11月丢失。崔永元认为,简报显示“最高法院(法国)承认我披露的内容是真实的”。
周末,南都记者向最高法新闻办公室求证,该通报是否意味着案卷确实已经丢失。“你说了吗?”工作人员表示,要仔细阅读,准确完整地引用通报内容。
涉案当事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发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陕北十亿矿业权案”最终于2017年12月由最高法院宣判。他们于2018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未得到有效执行。
赵发奇还表示,目前案件可能会中止审理:“本周一、周二(2018年12月24日、25日),陕西省高院正式通知我在节后第一天领取中止审理通知书。”南都记者本周末向陕西高院新闻办公室相关人士求证,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一女二婚”企业胜诉却无法执行“陕北千亿矿权案”,是一场历经十余年的探矿权合同纠纷。一方是陕西商人赵发奇的克旗来公司,另一方是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xi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西勘院)。2003年8月,双方签订合作勘探合同,约定由科克莱公司出资1000万元,与西部勘查院合作勘探陕西榆林横山县博罗-红石桥煤矿(以下简称博罗井田)。
合同签订后,在协议勘探区的279.24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现了约19亿吨优质动力煤。按照当时动力煤的坑价估算,这个矿区的估值高达3800亿元。
然而,2005年,西部勘测院要求终止合同,陕西省发改委将博罗雷场划拨给一名曾在陕西省政府担任打字员的香港女商人,并让她与西部勘测院签订合作勘探合同。凯利认为西部勘测院“一女二婚”,将其告上法庭。
2006年10月,陕西省高院作出科克莱胜诉的一审判决:2003年,原被告的合作勘探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西部勘查院向科克莱支付2760万元违约金,并在一个月内将探矿权过户到科克莱名下。
西部勘测院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于2009年11月将案件发回陕西省高级法院重审。陕西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3月推翻了原判,认定该合同无效。
这一次,赵发奇不服,上诉到最高法院。
2017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终于做出二审判决,再次推翻陕西省高院的判决,认定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
二审宣判后,北京市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常陆接受凯奇利公司委托执行本案。常陆表示,目前,除支付判决确定的1365万元违约金外,拒不执行判决要求的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勘探合同。“2018年2月,我们向陕西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到目前为止,宣判已经一年过去了,判决仍然没有得到执行。”
51岁的赵发奇认为,判决得不到执行与判决内容有关。凯利公司主张双方继续履行协议,包括西部勘探院将探矿权转让给凯利公司,但判决书对此并不明确。
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取得的勘探成果,由西部勘探院与凯契利公司按双方权益比例共同开发,或经双方协商,由西部勘探院权益经法定机构评估后转让给凯契利公司,由凯契利公司单独开发。
“因此,合同中涉及的探矿权转让是有条件的,即首先双方合作完成博罗井田煤矿详查和精查,并提交详查和精查报告。......但双方在合作勘探合同履行初期发生纠纷,导致双方合作的详查和详查未按实际合同启动。因此,合同规定的探矿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尚不具备。”二审判决认为,鉴于《协议》第十一条未确定探矿权受让人,其中提及的探矿权转让只能是双方的意思表示,而非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
赵发奇觉得“拼了”:凯奇利公司虽然胜诉,合作勘探合同继续履行,但合同中的探矿权实质性转让无法执行。
怀疑法官爆料,丢了卷再改?2018年12月30日,网上出现一段涉嫌办案法官王林清的自述视频。法官说,在准备写判决书前,他发现原本在他办公室的卷宗不见了。
王庆在视频中称,“案卷丢失”发生在2016年11月28日,当时是最高法院审理此案期间。据王描述,他打开工作柜,准备拿出一审卷、二审卷写判决书时,突然发现“厚厚一叠一审卷宗都在,一审卷、二审卷却不见了。”
王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程新文汇报,要求调取监控摄像头。“下午2点多,程校长调取监控回来后,我赶紧问情况怎么样,有没有线索。程院长说,监控录像可以显示,那天我第三次报案后,拿着卷宗回到了我的办公室。我把文件放在办公室后,在空开始走出办公室一会儿...第二天,监控失灵了。我一听就觉得这个东西很奇怪。怎么可能说监控不好,而且安装不久?而且我办公室门口有两台显示器,不可能弄坏一台。
网上流传的王林清自述视频经过剪辑,只展示了上述内容。据财新12月30日报道,还有视频和音频资料。后来让王林清补卷的时候,发现丢失的档案莫名其妙的又回来了,但是没有关键的领导批示和纪要。在王林清与程新文的一段对话录音中,王林清认为档案的一些重要内容被盗,程新文问王林清是否怀疑是自己偷的。
南都记者周末电话联系程新文,没有回应。最高法院曾通过媒体否认案卷丢失,欢迎有条件的人查阅主档,但相关新闻随后被删除。
辅助卷里有什么秘密?2018年12月28日、29日,微博崔永元发布了一张“工作记录”截图,似乎是以法院内部人士的口吻说找不到二审卷宗。另一张图用文字显示,文件丢失后,赵发奇要求阅读。合议庭无法提供,担心当事人的猜测。因此取消了原定于2016年12月的二审,努力恢复卷宗中的材料。审判被推迟到2017年1月。
最高法院29日的通报显示,这两张图片与卷宗辅助卷中的图片相同;如发现有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人民法院诉讼卷宗长期以来采取“主卷与副卷分离,副卷一律不公开”的做法。卷内收录的是审判过程中形成的一部分诉讼材料。当事人、律师或辩护人可以查阅、复制和摘录这些文件。
根据1991年《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补充文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庭阅卷笔录、案件承办人的审查报告、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案件内部请示和答复、合议庭评议案件的笔录、审判法庭研究和报告案件的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的记录等文书。辅助卷所收录的材料仅供法庭内部使用,在审判工作中列为“秘密”,法官不得向外界透露。
有律师曾撰文指出,辅助卷的存在有利于保存真实的历史细节和证据。
“陕北千亿矿权案”在十余年的诉讼过程中遭遇司法干预。如2010年《中国青年报》报道,最高法院审理该案期间,收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来信,称“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将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封信,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心一教授等国内多位法学专家认为,这封信摒弃了政府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中立立场,有利用国家公器为私人利益服务之嫌。
知情人士称,这封信和其他影响法官判决的材料“很有可能”被列入了该案的补充卷宗,“本应严格保密。辅卷泄露暴露出案件审理存在不规范之处,但泄露本身存在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