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的真正作用是减少轻浮离婚和冲动离婚。通过设立‘离婚冷静期’,我们可以给婚姻以挽回的可能,再给一次挽回的机会。
离婚冷静期也让双方考虑离婚的利弊,尤其是对孩子、对家庭、对社会的利弊,避免冲动行为。
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离婚登记程序:“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认证)”五步。
离婚需要冷静期,即给要求离婚的双方一段时间,迫使双方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冷静理性地充分考虑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以后的生活。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针对所谓的“闪婚闪离”,特别是当前社会上经常出现的“冲动离婚”现象。比如我有一个结婚不到半年的朋友。三个月前,夫妻俩因为琐事吵架,当天下午就离婚了。为了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民法典从制度上进行了设计。
据我所知,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离婚冷静期”,比如英国称之为离婚反思期,法国称之为离婚考虑期,韩国称之为离婚审议期,美国称之为离婚等待期。其目的是降低离婚率,对婚姻解体起到缓冲作用。
笔者认为,总的来说,民法典实际上对离婚采取了非常温和的态度,或者说坚持婚姻自由。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只是(仅仅)增加了一个对冲动离婚的小限制,对其他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