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质上来说,可以分为商业演出和公益演出两大类。
1.商业演出
根据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营业性演出是指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
(一)售票或者订房;
(二)向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酬;
(三)通过演出进行广告或者产品宣传;
(4)赞助或捐赠;
(五)以其他营利性方式组织演出。
2.公益演出
现代公益是人人参与的公益。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人们通过各种公益活动、公益基金、公益网站等方式参与公益,如直接参与、捐赠、公益广告、公益歌曲等。在中国古代,倡导每天做一件好事,就是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更多的人,让社会更加美好和谐。公益演出是指通过演出参与公益,不以盈利为目的,即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是根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