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是工伤

食品广告语2022-07-08  19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所有要素,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从时间和原因上延长其合理的延长期,即工作时间前后,在从事运输、保洁、安全、保管、工具、衣物等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这种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延长工作时间。必备条件是你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你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所以履行你工作职责的要素是有一定变化的,除了职场中的要素。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况就是工作原因的变化。暴力等意外伤害不是工作原因,只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比如你在银行工作,被劫匪袭击,不管是不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都应该认定为工伤。

(4)患有职业病的。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疾病。这里所说的职业病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种类。所有的职业病都与工作有关,所以都被认定为工伤。

(五)非因工负伤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劳动者外出工作时,其外出的全部时间均视为工作时间,外出的地点和沿途也视为工作场所。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自然是工伤。即使外出工作时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也应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路上,时间是为了履行职责,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行动,所以是延长工作时间。因事故遭受损害的,也算工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是指国务院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或者鉴于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通过行政法规规定的工伤保险范围。如果《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也应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曾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职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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