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疗保障局下设事业单位

县级医疗保障局下设事业单位,第1张

医保中心并不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机构。这个单位本来就有,只是挂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保中心,负责对外社保(医保)中心的征缴、登记、权益记录等工作。2018年机构改革后,地方人社部门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责、发展改革部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重新组建了医疗保障局,作为政府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整个医保中心从人社部门转到医疗保障局。所以本质上医保局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不是医保中心。

在县一级,医保局作为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一样,都是正科级的行政机关。医保中心作为医保局下属的二级公益事业单位,一般设置在存量层面,也就是职员层面,但很多也设置了副科,标准很高。由于没有行政责任,医保中心主要提供公益性服务,类似于人社局社保中心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属于窗口单位。公益服务职能大于行政责任,在行政服务日益透明的今天,实际权力相当有限。相反,如果你在一个窗口岗位,每天还在忙,因为要做业务,又因为要维护单位形象,时不时要忍受一些不理解,一些压力,工作不轻松。当然,如果不是在窗口部门,而是在其他行政岗位,医保中心还是比较轻松的。

至于工资福利,医保中心全额拨款,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财政全额负担保障。和其他公益事业单位没什么区别,工资主要看当地经济水平。经济发达,工资就高,反之亦然。以中西部地区的县为例。像医保中心这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刚入职的月薪一般在3000左右,加上年终绩效等福利。一年六七万的区间,有很多人除了饿肚子别无选择。好不好,只有自己的经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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