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局、处)是行政辅助机构,属于【公益类】。
市、区县政府设立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设立专人负责环卫管理,是本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
环卫部门的作用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保护市民健康。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保持城市整洁有利于城市的对外交流和旅游业的发展。它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和展示了一个城市公民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