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城管抢老人甘蔗,问责不能高举轻放

十几个城管抢老人甘蔗,问责不能高举轻放,第1张

12月6日晚,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十几名身穿印有“京通市容”字样制服的人用一捆甘蔗围住了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随后将老人的甘蔗全部拿走,只留下老人跪在地上哭泣。事情发生在江苏南通海门区三星镇。视频一出,立即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根据当地最新通报,区纪委介入调查,对三星镇负有管理责任的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管中队长、城管片区领导启动问责程序。

同时,三星镇政府上门向老人道歉。

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哭倒在地上的无助和穿制服的人抢走甘蔗的力度形成鲜明对比,伤了很多人的心。

据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涉事卖甘蔗的小贩乱扔甘蔗皮,影响市容市貌。城管工作人员多次提醒无果,便拿着甘蔗,引导小贩到指定地点售卖。“(小贩)走了之后,(甘蔗)还是还给他了。”即使能合理引导,其简单粗暴的“引导”方式也很难让人接受。“城管”再严,也不应该对一个卖甘蔗的老人这么粗暴。

文明引导,管理不野蛮,应该是城管的共识。在服务型政府成为现代治理落脚点的背景下,让城市管理回归以人为本,嵌入人文背景,已经成为很多地方的通行做法。

对于这种粗暴的管理,应该用法律问责和严肃问责来肯定原则。事发后,当地官方通报及时,既有定性,也有道歉。同样清楚的是,调查已经开始,问责将按照规定进行。希望公众能在严肃问责和深刻反思中,为妥善处理此事画上句号。

再者,这些市容公司的工作人员从老人手中抢走甘蔗,不仅涉及执法方式不当,更是对执法权威的质疑。

从法律角度看,协调员没有执法权。如果老人卖甘蔗的行为涉及占道经营或者乱扔甘蔗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也应当由执法部门依据职权和法定程序予以纠正。无论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查封”,还是作为行政处罚措施的“没收”,都应由城管执法人员行使,不能交给辅警或辅警,更不能转给企业职工。按照规定,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第三方市容公司的人员自然无权“代为执法”。

遗憾的是,从今年9月的“南通协管员扔老人地摊”事件,到今天的“城管抢老人甘蔗”事件,都有类似的情况:在“粗暴执法”的问题背后,是“协管员上街执法”的乱象。

执法权不能“外包”,让协管员或保安执行、查封、暂扣、没收摊贩是法律和纪律不允许的。如果出了问题,相关城管部门或人员难辞其咎。

就此次事件而言,调查问责的对象,除了现场被粗暴处置的相关人员,还应该对城管执法权限中存在的痼疾进行全面调查,严肃问责,不能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只有追责,问责落到实处,才能给执法行为戴上文明规范的“紧箍咒”。

来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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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625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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