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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在Suning.cn的网站上购买了非正版的BEATS耳机。二审中,法院按照“假一赔五”的标准,判决Suning.cn赔偿消费者16万余元。
5月1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市民王某某在江苏Suning.cn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网”)经营的“苏宁网”上,花费3万余元购买了26款BEATS耳机,授权服务商认定这些耳机为非正品。北京一中院二审判令销售者及涉案商家退款,平台方、按照“一赔五”的标准赔偿王16.64万元。
从购买耳机到拿到赔偿,用了将近四年的时间。
此前,王某某主张“假一赔五”的赔偿请求,未得到一审法院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支持。
2015年7月,王通过网站购买深圳市邦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泰电商”)销售的BEATS-1耳机26只,总价33280元。
判决书显示,王某某收到货物后,发现音质不好。他去维修的时候被售后部门告知耳机不是正品,不能保修。他起诉邦泰电商和Suning.cn,要求邦泰电商按照“假一赔五”的标准退还货款并支付16.64万元;Suning.cn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王对涉案耳机进行了三次拆封;“Suning.cn网站”的赔付标准写明,入驻商家必须按照“假一赔五”的标准向消费者赔付,但王某某将邦泰电商称为“会员”;“苏宁易购网站”作为服务平台,无权代表商家向消费者做出“一赔五”的承诺。故法院判令王某某返还未开封耳机23只,邦泰电商退还相应货款29440元;其他请愿书不予支持。
王某某随后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王某某与邦泰电子商务之间存在网购合同关系,合同有效;王某某实际收到的耳机经检验并非正品,故邦泰电商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故王某某要求邦泰电商退还全部货款,有理有据,应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苏宁易购网”是Suning.cn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Suning.cn在该平台发布的赔付标准中明确表示,假货赔付标准为“假货一赔五”。尽管Suning.cn辩称其承诺是对消费者而非邦泰电商做出的,但邦泰电商予以否认。
北京一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全,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果错误,予以纠正。
2019年4月2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责令王某某返还涉案耳机26只;判令邦泰电商退还王某某货款33280元;判令赔偿王16.64万元。
(来源: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