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结婚时候的聘礼,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财物金钱,表示自己诚心求娶、与女方缔结姻好之意。彩礼和嫁妆传承的意义是两个家庭去帮助一个新的家庭,而不是一个家庭给另一个家庭扶贫。
虽说从古代到现在都有彩礼,但彩礼已经变味了。在古代,彩礼代表的是契约精神,只要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女方就不能再嫁其他人了,不然就是退婚。古代的彩礼,也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给多少,没有统一的标准。而现在,彩礼已经被扭曲了。很多地方的天价彩礼,被女方说成了经济保障。
还有一些地方之所以有天价彩礼,是因为女方家中穷,子女多,女孩子要的彩礼,通常给哥哥或弟弟当彩礼用。而且,现在的彩礼已经不再有约束作用,经常出现拿了彩礼又悔婚的情况。
说白了,彩礼能够流传至今更多的是风俗或传统的沿袭。不过,彩礼到了今天已经变味了。
什么情形下彩礼需要返还
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三种: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一般来说,彩礼是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在之前获得的,是男房家庭送给女方的婚前礼物。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女方的彩礼是由女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在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予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特别的约定。
彩礼作为社会习俗,存在着数千年,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当前,彩礼在城乡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然各地因为生活水平的差异略有不同。彩礼作为民间婚嫁习俗,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是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赠送给女方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赠送男方价值相当的财物,称作“回礼”。女方出嫁时,娘家会在彩礼的基础上增添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财物随女方嫁至夫家,称为“嫁妆”,根本不存在卖女儿之说。纠正一点错误认识,不要一提到彩礼就是封建残余,就是对女性的侮辱。那是过去宣传的不全面,至少在宋元时期,当时是厚嫁的风气,父母怕自己的女儿嫁到婆家受欺负,或者是在姑嫂之间没有地位,都想尽办法增加陪嫁物品,女儿的陪嫁比彩礼多得多。当时的嫁妆(妆奁)包括首饰、金银、珠翠、宝器、田土、房屋等等。范仲淹为了帮助家族内的穷人,定下的规矩是,嫁女儿可以支取30贯钱,娶媳妇可以支取20贯钱。无论女方父母,还是男方父母都是希望孩子幸福的。其实女方要彩礼的目的奔着钱的去的毕竟是是少数,大多数父母还是开明的,要彩礼的目的,考察男方父母的诚意和态度,很少有人在意彩礼的多少。给不给是态度,给多给少是能力。对女方父母来说,男方的态度很重要,彩礼可以商量,但是不能没有这个态度。女方可以少要或者不要彩礼,但男方绝对不能不给或不提彩礼。彩礼不需要多天价,但一定能正确表达自己求娶女方的心意。
在古代这个叫“聘礼”,是古时候给女方父母的赠金,因为古代女人的地位比较低,嫁过去夫家就归夫家管教,女方父母无权再干涉,这个聘礼就相当于一个补偿了,慢慢的演变成现在的彩礼了,相当于是对女方的一个保障金,可以这么说。
法律分析:彩礼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要看情况。如果彩礼由一方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由女方家庭持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每个地方的传统习俗不一样,有的是提亲当天给,有的是定亲当天给,还有的是婚礼前一天给。2女方在以下特定的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证但能证明没有一起生活;
(3)结婚前男方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1对于收彩礼就违法大家对政策理解的不够全面,国家没有禁止女方接受彩礼,而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索取财物和适当彩礼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天价彩礼。
3所以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要给彩礼,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肯定是要保留的。
因此2021年结婚收彩礼依旧是合法的,并不会造成犯法。婚姻不能被彩礼绑架,双方是否决定结婚不应取决于彩礼。不过彩礼不仅是传承千年的传统习俗,也是一个考验男方诚意的标准之一,建议男方根据当地的婚嫁习俗和自身经济条件给女方金额合适的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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