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族简介
佤族简介
佤族是云南省独有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南部的沧源、西盟、耿马、双江、镇康、永德、澜沧、盂连等具,部分散居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有351万多人,其中西盟、沧源两个侃族自治县就有18万多人。原称“卡佤族”,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现称。
佤族地区处于澜沧江和萨尔温江之间,怒山山脉南段地带。山峦重叠,平坝极少,被称为阿佤山。山区气候比较复杂,盛产经济林木。密林深处,栖息着象、虎、豹、熊、鹿、野猪等珍贵野生动物。
佤族自称“阿佤”,是周秦时期“百濮”的一支。清代有“嘎刺”、“哈瓦”、“卡佤”等不同之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佤族,意为“住在山上的人”。
佤族有自己的语言,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语支。过去长期用木刻和实物记事。2 0世纪5 0年代创造了佤族文字。
佤族从事农业为主,喜饮酒、嚼槟榔。嚼槟榔使许多人染成黑齿赤唇,以此为美。饮酒的酒具多用竹筒,凡节庆、婚丧、待客、议事时,都要按传统礼仪敬酒,因而有“无酒不成礼”之说。
佤族能歌善舞。常见的舞蹈有“圆圈舞”、“舂碓舞”等。“圆圈舞”不分男女老少,舞者手拉手,边唱边跳,气氛十分热烈。
佤族历史
在佤族地区普遍流传着“ 司岗里” 的传说。西盟地区的佤族解释,“ 司岗” 是石洞,“ 里” 是出来,意即人类很早是从石洞里出来的。传说从石洞里最先出来的是佤族。石洞位于阿佤山中部,离西盟县城以西约六十多里地的附近的山上。至今西盟等地的佤族人把石洞视为“ 圣地” 。而沧源地区的佤族解释“ 司岗” 是“ 葫芦” ,“ 里” 是出来,意即人类从葫芦里出来的。
各地区的佤族虽然对“ 司岗里” 解释不同,但都把阿佤山视为人类的发祥地,同时也共同反映他们都是阿佤山一带是最早的居民。“ 司岗里” 是佤族对自己本民族运古穴生活的回忆。
佤族音乐
佤族约有二十六万六千人, 聚居于云南省, 佤族有自己创造以拉丁字 母为基础的文字, 其语言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族人信仰原始宗教。
佤族人素以载歌载舞闻名。每逢重大宗教节日,盛装歌舞,数日不止,乐曲便是以木鼓,竹鼓,葫芦笙伴奏为背景,描绘一座座竹楼前欢歌跳舞的佤族人民。
佤族礼仪
佤族人豪爽好客,迎接客人以酒当先,认为无酒不成礼。佤族待客敬酒习俗多样。其一是敬酒主人首先自饮一口,以打消客人的各种戒意,然后依次递给客人饮。敬给客人的酒,客人一定要喝,而且要尽力喝干,以表示心地坦诚,否则被认为对主人不敬;另一形式是主客均蹲在地上,主人用右手把酒递给客人,客人用右手接过后先倒在地上一点或右手把酒弹在地上一点,意为敬祖。然后主人和客人一起喝干。佤族民间有不知心,不善良者不敬酒的习惯。每逢儿子出门,客人离去,主人还要打“送亲礼”。即给亲人或客人敬酒,届时主人用葫芦(盛酒器)盛满酒,先喝一口,然后送到客人或远离的亲人嘴边,客人需要喝到葫芦见底,以表示亲情、友谊永远不忘。
佤族庆节
佤族过去普遍信奉万物有灵原始教,有部分地区的佤族信奉佛教,差不多所有节日都伴有祭祀活动。传统的祭祀活动除杀鸡杀猪外,还要进行特有的剽牛。如:播种节(佤历气艾月,公历三月)全寨人聚居在一起进行剽牛,剽牛仪式由捐牛的主人主持。届时由主人持铁剽刺进牛的心脏使其致死,而后把牛肉均分到客户祭祖。牛骨归主人,牛头骨被视为富有的标志。祭祖仪式后,全家吃午餐,开始播种旱谷。
“崩南尼”是舌烛旧迎新的年节,要选在佤历一年最后一月的祭亥日,当夜四更,全寨的头人、青壮年男子,都要集聚到寨王家,并凑钱买猪、鸡各一只宰杀,各家用小篾桌端去一盆糯米饭、一块粑粑等给寨王拜年,祭神灵和祖先。后互赠粑粑,互相祝贺。天亮时祭神树,并开始打猎、捞鱼虾,以求新的一年里交下好运。
其他节日如接新水节、取新火、拉木鼓等活动,都要杀鸡、杀猪祭祀。其中拉木又的祭祀规模较大,整个过程要十余天,需全家一起置酒庆贺,拉木鼓前后不得吃姜,还能用芭蕉叶盛饭,还能使用碗筷等。
宗教信仰的和节日
过去,佤族一年里的宗教祭礼活动从祭水开始,总在祈求保证人们有水吃用和来年风调雨顺。祭水时,全村男子参加,由祭司为新引来的水祈祷,并接第一筒水,接着用第一筒新水在负责管水的窝朗家煮饭。有的家庭为了祈求自家有水用,还单独举行祭祀。除祭水,每年还以村寨为单位举行古老的取新火祭典。在沧源县糯良地区取火,擦出新火时鸣**庆贺,然后拿点燃的火把到家里升火。此外,播种、狩猎等都要举行烧砍祭祀,遇自然灾害,则剽牛举祭。
解放前,佤族最重大的宗教活动是“拉木鼓”、“砍牛尾巴”和“猎头祭谷”。
木鼓原是佤族原始氏族祀用的乐鼓,同时也就是一种祭器。后来,木鼓用作战争时报警,跳舞时伴奏,召集群众议事时擂鼓为号,木鼓也就随之被神化,认为它是通天的神器,因此,许多村寨都专为木鼓盖木鼓房。木鼓房是一间小棚,房顶成人字形,以竹片叠压而成,近似房瓦。房架用牛角叉和竹子架成,无墙壁,内置一对木鼓(分公母,母鼓大,公鼓小)。有的把人头供在木鼓房里,用一麻袋将人头包好绑在木鼓房顶上。如果猎到新头,先把旧人头送到栅门外集中的人头桩处,祭鬼时,再由祭司把新头接进木鼓房。木鼓房实为佤族的原始寺庙,他们每年播种以前都要剽牛祭鼓一次,一年或三四年换一次新鼓。木鼓用粗大的树身制成,粗的一端为尾,细的一端为头,将上部的两侧面挖空,一对木鼓共挖四处,由于各处所挖的深浅不同,敲击时可以发出四种不同的声音。换新鼓时,全村男女一齐动手把新鼓拉下山来,佤族称之为“拉木鼓”。从制木鼓到拉木鼓都要举行宗教仪式,在动工制木鼓前就要剽牛祭祀,并由祭司念咒,大意是:我们把木鼓拉回来,砍头、剽牛祭你,希望保佑我们庄稼丰收,不受外寨袭击,生活美好,如受外寨欺侮,我们就进行报仇。祭祀后的牛头、四肢、牛颈分送给亲戚和其余平分给参加者。祭木鼓期间,男女青年日以继夜地唱歌跳舞。
佤族婚俗
佤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很少有一夫多妻的。过去,佤族的婚姻是自由选择加父母媒妁之言。佤族择偶的主要条件是看对方是否身强力壮、勤劳朴实、相貌相当,其次是看家庭经济条件。佤族同姓不婚,同姓人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会触怒“ 社神” ,这样社神对全寨人就要进行严惩,加以各种灾难,如旱涝、风灾、火灾、疾病等。同姓人若 ,或者同姓人要成婚,全寨人要罚他们进行“ 扫寨”( 祛) 仪式,社神方才饶恕。
过去佤族认为姑表婚才是最好的婚姻,舅父家有优先选择权。在婚姻问题上,舅父权还高于父母权。佤族婚姻要经过“ 串姑娘” 自由恋爱,定亲送酒后才能结婚。婚礼一般在秋季后举行,过了春节不宜再举行婚礼。
佤族小伙子一般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开始“ 串姑娘” 。串姑娘可以是集体活动,也可以独个进行。姑娘的睡处也不固定,今天在自家里睡,明晚又到别家跟伙伴睡,有时是一个人睡,有时是三五一群宿在一处。“ 串姑娘” ,就是小伙子到姑娘住处去玩。姑娘对于来“ 串” 的小伙子,不管对小伙子是否中意,都要起来陪坐。若不陪坐,会被视为没礼。小伙子串姑娘一般是晚上10 点钟以后,这时若姑娘正在做如切猪食、煮猪食一类的家务,小伙子就要帮忙。老人见小伙子来串也不会干涉,其实父母亲也喜欢小伙子来串自家姑娘。姑娘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出嫁,若小伙子都不来串自家姑娘,父母亲就会不高兴,若姑娘到了一定的年龄,父母也很担心,一是怕姑娘出什么丢脸事儿,二是怕自家姑娘嫁到别寨。佤族都喜欢自己的女儿嫁给本寨小伙子,有句俗话说:“ 好喝的菜汤不要泼出来,好姑娘不能嫁到别寨。” 串姑娘,一般是坐在火塘边谈笑。若小伙子到姑娘住处( 床上) 串,就被视为不道德。若来串的时间晚了,姑娘已经睡觉,小伙子进屋后就先烧火,然后再把姑娘叫醒。姑娘起来后即坐在火塘边,跟小伙子谈笑坐在火塘边仅仅是说说笑笑,要想充分表达自己的感情和要求是不可能的,因为同来的还有几个伙伴。那么,有情者的希望就寄托在梳头的时候。
男女青年相互谈熟了以后,小伙子就拍着自己的头“ 请” 小姑娘给他梳头。若姑娘是一个人,小伙子是几个人,姑娘就轮流给几个伙子梳头,若是几个姑娘几个伙子,就由姑娘自己选择给谁梳头,或者是让小伙子请中意的姑娘给自己梳头。梳头一般在阴暗的屋檐下,一人坐一只篾凳,彼此窃窃私语。一般是小伙子先开口,送给姑娘的东西,多种多样,有一把梳子,一条毛巾,银镯、耳环、戒指、或者几块钱。若姑娘接受,她不会介意小伙子送的东西是否贵重,这只仅仅是作为真情的见证,爱的信物。如果姑娘不愿意接受,小伙子硬塞给她,她也只好收留下,几天后再归还给小伙子,这样小伙子也不会见怪。佤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是自由的,一个小伙子可以同时跟几个姑娘谈恋爱,一个小姑娘也可以同时接受几个小伙子的求爱。透过长时间的交往,经过相互了解,小伙子认定一个姑娘最适合后就可以与其他姑娘分手。小姑娘认定最称心的一个小伙子之后也就统统退回其他小伙子的礼物。佤族青年男女是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透过自由恋爱才结为夫妻的。这也是佤族婚姻比较牢固( 很少离婚) 的原因之一。只要男女青年情投意合,父母是无法阻挡的。若父母极力反对,两个情人可以相约逃出寨子,野宿几天,“ 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这样双方父母也就没有办法,只好为他们举行婚礼。
男女青年在恋爱过程中,梦,常使恋爱终止。佤族认为,谈恋爱时,若是梦见大树林、芭蕉林、或者水槽流水,梦见摘瓜果等,认为是吉兆,婚后美满幸福。由于梦预示吉兆,恋爱就更加密切。若梦见老虎、树倒、桥断、被水冲走或者梦见与情人身着新装,相亲相爱,则认为是凶兆,两人就不能结为夫妻。如果硬要结成夫妻也是好景不长,所以在恋爱过程中必须趁早分手。过去,佤族也有脱包头的习俗,小伙子若爱上了某个姑娘,便把姑娘的包头脱下,( 当然小姑娘对小伙子也是中意的) ,拿回到家中,向父母宣告,家里就可以杀鸡占卜看鸡卦,吉凶与否以便定婚事。
结婚经过自由恋爱,订婚后便可以结婚。过去,佤族男女青年结婚年龄一般是男20 岁,女18 岁左与。姑娘的嫁妆一般是行李、衣服、背箩、锄头、镰刀、掇铲等,有的父母还分给女儿一蓬竹子,女方父母回赠给男方父亲一个筒帕、男方母亲一条裙子作为礼仪。有些地方在结婚时,新郎要给女方舅父送礼,送礼一般是3 元5 角,或者7 元5 角,要付单数,同时还加一双鞋子,一个筒帕,有钱的还可以加送一条躺毯子。有的地方结婚时,新郎还给新娘的母亲送奶汁钱,因姑娘是吃母亲的乳汁长大的,如今姑娘长大要嫁到别人家去,所以,给母亲付一点奶汁钱作为礼仪。
佤族家庭形式上地位平等。共同维系着一个完整的家庭,但实际上夫权思想表现较为突出。在家庭里,农业生产、纺织、采集、烹饪、家务全由妇女承担。妇女对家庭财产没有支配权,妇女不得参加家里、村寨的宗教活动或议事参政,即便妇女在场也没有发言权。妇女可以参加社交活动,如唱调、打歌等。妇女一出嫁,必须严守妇道,否则将被夫休弃。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女方只能空手或者带上娘家陪送的嫁妆归回。若有儿女,儿女跟谁,就由谁来抚养,另一方没有抚养责任。过去,若女方要改嫁时,新夫还付给前夫在结婚时所付的聘礼。现在妇女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渐渐地和男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佤族男子结婚后,可以分家另立门户。若家中只有一个儿子,就与父母同住,若有几个弟兄,由老人选择一个他们认为心地最好的儿子同住,其他儿子则分出独居。留在“老房子” 里的儿子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女儿没有继承权。
佤族服饰
佤族崇拜红色和黑色,服饰多数以黑为质,以红为饰,基本上还保留着古老的山地民族特色。佤族妇女装饰别具特色,喜戴大耳筒,宽手镯、细藤圈,标志着佤族人粗犷、豪放的坚强性格。
相对来说,男子服饰除包黑色包头上没有什么特别。但喜欢纹身,其中多数在胸脯刺牛头,手腕刺鸟,腿上刺山林图案。外出,常挎花布袋,佩戴长刀或火枪,给人以雄壮威武之感。
而妇女们的装束特点分明与众不同。最突出的是头戴宽约3 公分左右的银箍,留长发;身着靛青色无领大襟右衽及横条花筒裙。腰系红布宽腰带和数十根细藤圈。耳挂垂肩圆形大耳环,颈戴银质大项圈,细项链。上了年纪的人,喜欢戴长约五公分伞状大耳筒,筒顶还刻有各种花纹。有的妇女在耳筒内插上香花香草,有的放上人民币,出门赶集,随用随取,很是便利。
在佤族聚居区西盟,无论家庭贫富妇女们都有一副宽手镯,长年套在手腕上。手镯宽约五公分,多用白银制成。上面刻有精致的各种图案花纹,美观闪亮,是佤族妇女喜爱的装饰品。
佤族饮食
佤族以大米为主食。西盟地区的佤族都喜把菜、盐、米一锅煮成较稠的烂饭。其他也区的佤族则多吃干饭。农忙时日食三餐,平时吃二餐。鸡肉粥如茶花稀饭是家常食品的上品。旱稻多现吃现舂,男女老幼皆食辣椒,民间有“无辣子吃不饱”之说。
佤族的肉食主要来源于家庭饲养,有猪、牛、鸡。此外也有捕食鼠和昆虫的习惯。一些地区的佤族还有捕食昆虫的习惯,更食用竹蛹、寄生于草木植物的红毛虫、扫把虫和寄生于冬瓜树的冬瓜虫等十余种。一般时都把可食的昆虫与米一起煮成粥,加菜、盐、拌辣椒,香辣可口。
佤族养蜂比较普遍,但养蜂方法十分特别,先用一段掏空的圆木,两头封口,留出数个小孔,供野蜂进出,放在森林或屋椽下,使其繁殖酿蜜,每年割2、3次,与其中蜂蛹一起食用。
佤族普遍喜饮酒,喝苦茶。所饮用的酒都是自家酿制的“泡水酒”。常饮泡水酒不但于身体无害,反而有益健康。近几十年低族才开始饮用烧白酒。
佤族更爱喝苦茶。有的苦茶熬得很农,几乎成了茶膏。苦茶虽然味苦,但喝后有清凉之感。对于处在气候炎热地区的佤族,具有神奇的解渴作用。
嚼槟榔是佤族男女老少普遍的嗜好,平时劳动休息或闲谈,口中都嚼一块槟榔。所嚼槟榔都是用麻栎叶和石灰煮成的代用品,据称嚼槟有健齿作用。
典型食品有:茶花稀饭,火烧蛇肉,青豌豆炒蚂蚁蛋,油煎柴虫等。
佤族建筑
佤族住房内的陈设简单,无桌椅,竹席木板当床,没有被褥,只用棉毯或麻布单做被盖,枕木头,和衣而睡。
佤族的住房,各地区不同。受汉族影响较大的地区,一般是四壁着地的草木房,也有土壁草房和个别的瓦房。而大部分佤族地区的住房构造和形状与傣族的住房相似,建筑材料均为竹子(竹藤、竹竿、竹片、竹篾等)、草(茅草、椽子、脊檀、木板等)。木柱的顶端保留树叉,用以托梁,横梁上再托上一些细竹子,然后覆以茅草,筑成架空的“ 竹楼” 。房屋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为牲畜、家禽活动之所,个别打铁户也在楼下设有风箱和打铁的一套工具。
佤族习俗
不能骑马进寨,须在寨门口下马;忌别人摸头和耳朵;忌送人辣椒和鸡蛋;忌任意进入木鼓房;忌讳送给少女装饰品;忌讳客人在家里坐妇女坐的鼓墩或数钞票;若门前放一木杆,说明家里有病人,忌外人进入。
女性不准随便乱抓男性的头发,男性不能触女性的脚;忌讳别人摸自己的头和耳朵。
在佤族人家里数钞票被认为不吉利的,将要有灾祸。
佤族宗教
西盟等地佤族群众普遍相信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是因为过去佤族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人们无法摆脱自然和疾病所带来的灾难,从而对自然现象和疾病产生恐惧心理,认为山川,河流,生物和他们所不理解的一切自然现象都有“ 精灵” (或称“ 灵魂” 、“ 鬼” 、“ 神” )的主宰,这些“ 精灵” 会给人们带来安危祸福,于是就对这些虚构的抽象力量加以崇拜。西盟佤族最崇拜的是“ 木依吉” (沧源佤族称为“ 梅吉” ),把它看作是主宰万物的最高精灵。它似光、似水、似空气,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开天的“ 达路安” ,辟地的“ 达利吉” ,管地震的“ 格拉柔姆” ,掌打雷的“ 达阿撒” ,佤族的祖先“ 格雷诺” ,都是“ 木依吉” 的儿子,还有司水的“ 达娜” ,司风的“ 达务” ,司树的“ 达瓦” ,司谷的“ 司欧布” 以及给人类带来各种疾病的精灵,都受“ 木依吉” 的差遣。因此,佤族剽猪、剽牛和猎头血祭,都是为了供养“ 木依吉” ,“ 拉木鼓” 是请“ 木依吉” 接受奉献,新房子落成还要搭竹凳请“ 木依吉” 坐着观赏跳舞,以祈求“ 木依吉” 和众鬼神帮助摆脱自然和疾病所带来的各种灾难。
过去,佤族笃信原始宗教,每年都要照例举行多次大型的“ 祭鬼” 仪式。于是木鼓就成了一种独特的祭祀工具。拉木鼓是一项整个村寨人都要参与的盛大活动。拉木鼓是一般在阳历1 月间进行。届时,魔巴(巫师)鸣枪并敲击召集村寨群众。举行祭祀和剽牛活动。
一、穿戴
历史上的佤族,男人穿黑色短衣和宽口大裤。妇女着掼头衣和横条花短裙,饰物有项圈、项链、手镯、腰箍和脚箍等,大部分为银制品或竹藤制品,或涂上天然色料,或取决于自然的色彩,几乎为男女老少所共同喜爱。
随着社会的发展,佤族的服饰也开始有了变化,出现了长裙、筒裙以及一些较为有时代感的衣着和装饰,但佤族聚居的地区仍然保持着传统的民族特色,且大多数衣服的原料是自种的棉麻,按其传统的方式,加工制做的,织出的图案像孔雀、白鹇等羽翎,有的像灵猫、鲮鲤等毛皮的图案。
二、居住
佤族的村寨多建在山腰或小山巅。在西盟地区有的村寨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聚成了数百户的大寨。佤族喜欢住竹楼,部分改住土坯平屋,这是后来改变的新的住宅形式。竹楼可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关牲畜。
房内陈设简单而明快,必不可少的是一个供人使用的火塘和一个供祭祀之用的火塘或供祭祀与牲畜饲料加热的火塘。
三、饮食
佤族多用竹筒煮饭,吃饭时,由主妇按人数分食,一次平均分完。喜欢嚼槟榔、喝酒,有“无酒不成礼,说话不算数”的说法。水酒用小红米发酵后制成,多盛于大竹筒内,插入细竹管吮吸。佤族人也有饮浓茶的习俗,而喜食辣椒是男女老少的共同嗜好。
四、婚嫁
佤族的家庭形式为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财产多由幼子继承,女儿没有继承权。佤族命名时用逆式父子连名制,由自己上溯祖先。佤族所有家族向上推算出的最早一代的名字都叫“司岗”,意为葫芦或石洞,是对母权的崇拜。
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往,称为“串姑娘”,青年男女群聚在一处,对唱情歌,用赠给槟榔、菸草表示定情。但缔结婚姻由父母作主,男方要交几条牛的聘金,称为“奶母钱”和“买姑娘钱”。有时父母一方不同意,则双方逃婚,父母也不追究。过去佤族曾流行姑舅表婚,现已有较大的改变。
五、丧葬
佤族实行薄葬,村寨有共同的墓地。有些地区则保留将亡人葬于竹楼下或竹楼附近的习俗。
扩展资料:
佤族概况:
1、佤族,中国、缅甸的少数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佤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语支,没有通用文字,人们用实物、木刻记事、计数或传递消息。
2、佤族主要居住在中国云南省西南部的沧源、西盟、孟连、耿马、澜沧、双江、镇康、永德等县和缅甸的佤邦、掸邦等地,中国境内还有一部分佤族散居在保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昆明市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等地。
3、佤族的起源,普遍流传着《司岗里》的神话传说。按照沧源佤族的解释,“司岗”是“葫芦”,“里”是“出来”,意即从葫芦里出来的人;按照西盟佤族的解释,“司岗”是“石洞”,“里”是“出来”,意即“人是从石洞里出来的”。
4、佤族的宗教信仰有原始宗教、佛教和基督教三种。
5、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的佤族总人口数为429709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佤族的饮食习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佤族
民族概况
我国的佤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盟、沧源、孟连三县,耿马、澜沧、双江、镇康、永德、昌宁、勐海等县也有分布。由于佤族主要分布区在澜沧江和萨尔温江之间的怒山山脉南段展开地带,山峦起伏,平坝极少,又称阿佤山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佤族人口数为396610。使用佤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语支。分为巴饶克、阿佤、佤三种方言,每种方言又分若干土语。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新中国成立前,英、美传教士为传播基督教而编制了一种佤文,很粗糙,使用范围小。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派语言工作者对佤语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于1957年设计一种拉丁字母形式的佤文。
佤族是中国云南省的古老民族之一。公元前109年(汉武帝元封2年),汉武帝置益州郡,辖境达今高黎贡山以东的广大地区。当时分布在澜沧江以西的佤、布朗、德昂等族的先民,已在汉朝的统属之下。公元69年(东汉永平12年),置永昌郡,辖区包括今临沧、思茅地区和德宏、西双版纳两自治州的佤族分布区。此后,经魏晋南北朝,中原王朝均沿东汉建置,设立永昌郡。唐代,佤族先民受南诏统治。宋代,佤族分布区的北部属大理政权的永昌府管辖。源潮,佤族居住娣区分被属于云南兴盛的镇康路和孟顶路军民总管府。明朝设立孟连长官司。再有佤族分布的其他地区有设置了镇康御夷州和孟定御夷府,后又将孟定御夷府分置耿马宣扶司,也称孟定府。清代前期沿明制而略有变更。至光绪十三年(1887)设镇边直隶厅,辖孟连、西盟、澜沧、沧源等地。中华民国时期,沧源、耿马置设治局,镇康、双江、澜沧(包括孟连和西盟)均改为县。
关于佤族先民的族称与分布:汉晋间统称中国孟高棉语族各民族为“濮”,主要分布于澜沧江及红河以西广大地区,与壮、傣等族先民交错杂处。唐、宋时期,澜沧江以西的“望蛮”、“朴子蛮”、“赤口濮”、“黑焚濮”都是佤崩龙语支各族的族称。元代的“蒲蛮”分“生蒲”(或称“野蒲”)和“熟蒲”。“生蒲”在镇康及其以南,与佤族有直接的渊源关系。
缅甸的。
佤族在缅甸掸邦东北部享有高度自治权,缅甸官方将佤族自治区称为“掸邦第二特区”,但佤族将其自治区称为“佤邦”,并一直向中央政府申请将其升级为与掸邦同级别的省邦级行政区。
佤邦或称缅甸第二特区或掸邦第二特区,缅甸政府称缅甸掸邦第二特区、北掸邦第二特区,位于阿佤山区,是缅甸联邦的一个自治区,曾为缅甸***根据地。
佤邦辖区的组成:
佤邦辖区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北部地区与南部地区,北佤与南佤地区之间隔着掸邦第四特区和政府军控制区。北部地区位于东经98°~100°、北纬22°~23°之间,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控制国境线502公里, 即中缅边境145~210号界桩之间。
东北面与中国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沧源县、普洱市的澜沧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和孟连县,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勐海县接壤;北面与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相连;南面与缅甸掸邦第四特区相邻;西面与掸邦的曼甘孟、勐杰、滚弄、当阳等城镇隔江相望;西南面和掸邦的勐洋、勐卡、万塔凯接壤。
古代,佤族、布朗族、德昂族先民被视为同一个民族,先后被史书记载为“望人”、“望蛮”、“望苴子”、“外喻”等名称。
唐代,“濮人”、“望人”分布在东自景东、巍山,西至腾冲、梁河,南自镇康,北至永平的镇西地区。“濮人”可能是对居住在这一带的讲佤崩语的各族先民的总称。“望人”可能主要是佤族先民。历史文献中,与如今佤族的自称“佤”基本相同或十分相近。
佤族自称“佤”、“巴饶克”、“布饶克”、“阿佤”、“阿卧”、“阿佤莱”、“勒佤”等。他称有“拉”、“本人”、“阿佤”、“佧佤”等。史称“哈喇”、“哈瓦”、“卡瓦”等,意为“住在山上的人”。根据本民族的意愿,1962年定名为“佤族”。
佤邦属于缅甸联邦共和国,位于阿佤山区,是缅甸联邦的一个自治区。又称缅甸第二特区或掸邦第二特区,该特区分为“北佤”和“南佤”两部分,总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
佤邦在历史上为中国领土,唐代属于南诏国、宋代属于大理国。佤邦官方语言为佤语和汉语,官方行文为中文。该特区分为“北佤”和“南佤”两部分,总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北部地区位于缅甸东北部,面积17万平方公里,南部地区与泰国交界,面积13万平方公里。
佤邦地理环境
佤邦辖区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北部地区与南部地区。北部地区位于东经98°~100°、北纬22°~23°之间,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控制国境线46537公里,即中缅边境145~210号界桩之间。
东北面与中国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沧源县、普洱市的澜沧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和孟连县,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勐海县接壤;北面与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相连;南面与缅甸掸邦第四特区相邻;西面与掸邦的曼甘孟、勐杰、滚弄、当阳等城镇隔江相望;西南面和掸邦的勐洋、勐卡、万塔凯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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