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和房屋变价分割等。

大家了解房屋按份共有是什么意思吗?共有人如何才能合理的进行房屋按份共有分割呢?相信大家对这方面的知识都不是十分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例如,甲、乙、丙合资兴建一栋房屋,三方按5:3:2的比例出资,形成甲、乙、丙三方对该房屋的5:3:2的所有权份额,则各自使用该房屋的面积原则上应按此比例分配,但也可能并非如此。实际使用只具有分管性质,不能将之等同于所有权份额。

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占有权既是指有实际占有、支配房屋的权利,还包括以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

使用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权按自己应占份额、依房屋用途实际使用房屋。

收益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占份额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分享。

处分权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按份共有人应尽的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照所有权份额承担对共有房屋进行管理、修缮等支出的费用;二是行使所有权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处分房屋时,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意见不一致时,依占房屋份额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各个共有人不得各行其是。

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一、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二、房屋作价补偿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三、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如甲、乙按3: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屋,该房屋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份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份额。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屋,房屋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份的所有权份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四、房屋变价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以上就是房屋按份共有分割的相关知识,了解到这些知识,希望能对各位共有人在出售房屋时有所帮助,了解这些,避免造成纠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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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份共有房产证一般所有共有人人手一本。房屋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主要类型包括合伙而产生的房屋共有、共同出资购房所产生的房屋共有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第一,对共有物品的处分权不同。按份共有的要对物品进行处分,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要对物品进行处分,需要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第二,管理费用的承担不同。按份共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按照共有的份额来承担。共同共有,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共同承担。

第三,是否可以转让份额不同。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共同享有的不动产或者是动产的份额。其他的共有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共同共有者,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任何共有者不得转让自己的份额。

第四,处分应有部分不同。按分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共有部分。

第五,分割限制不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分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合同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外,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份共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共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那么房屋共有就是指两个单位或个人以上共有的房屋。

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个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有单独部分的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房屋整体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义务。

例如:A和B共有四件房屋,双方各有一半份额。这并不是说小红和小明每个人各自占有两间房,而是这四间房的每一间都是双方各自有一半份额。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什么区别?

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对同一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形式,但二者却存在着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发生即可。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现为享受的权利范围不同。

共同共有中,共有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只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共有的房产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进行划分。例如A、B是夫妻,二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能分割哪一部分是谁的。如果两人离婚,可依法分割。而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如A、B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并约定每个人有一半份额,则每个人拥有50%的权利,不因其他因素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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