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人看见一只正在飞翔的大雁,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着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大雁适合煮着吃,飞翔的大雁适合烤着吃。”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社伯建议把大雁剖开,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 等到兄弟两个再次去射大雁时,大雁在空中早已远去。
因为大雁已经飞远了,说明兄弟俩不团结,应该先把大雁射下来再争论,而不是本末倒置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刘元卿《应谐录》〕
译文
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飞翔,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来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走在地上的大雁适合煮着吃,飞翔的大雁适合烤着吃”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请他分辨是非社伯说:“就煮一半,烤一半吧” 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可再次去射雁时,那雁早就飞走了
道理
不要一味无休止去争论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错过完成它的机会
引申其意是完成一项事业,实现一个理想,就象猎雁而烹一样,不但有阶段性,而且还有时效性不完成前一个阶段的任务,是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不把握时机即使条件具备了,同样无法达到目的
寓意
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轻重缓急,否则一事无成
刘元卿《应谐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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