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

如何理解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第1张

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公有制为主体:保证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利于我国经济建设,从而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法律分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确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依据是:(1)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2)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是多层次、不平衡的,要求有多种所有制经济与之相适应。(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提供强大物质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正处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两个方面决定的

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规定了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当然坚持公有制并不意味着公有制的比重越大越好,更不是公有制一统天下,而是指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邓小平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认为这是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由公有制的性质以及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是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它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拥有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力量,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支柱,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引导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沿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防止产生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要求,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必然结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生产力还不发达的阶段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建设成为拥有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并有一部分现代化水平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国家,并总体上进入小康,但总的来说,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水平较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还不高,产业结构层次低,竞争力不强,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经济管理水平和手段还相当落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自动化、现代化的先进手段,机械化、半机械化的生产手段以及手工操作的简陋工具等多层次的生产力同时并存这就决定了我国在公有制占主体的前提下,必须长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资金短缺和就业压力大两大难题我国现代化建设急需大量资金投入,单靠公有制经济的积累是无法解决的,这就迫切需要广开门路,利用国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有利条件,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调动外资和我国民间资本参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由于人口多、底子薄,经济结构正在加速调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而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就业是民生之本,不能解决就业问题就谈不上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1亿5千万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向非农产业,有几千万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下岗分流,需要再就业,再加上每年新增1千多万的劳动力也要寻找就业岗位如此庞大的就业需求,仅仅依靠各级政府和公有制经济的安置和吸纳是无法解决的更何况,就现实而言,公有制企业正在深化改革,下岗职工还在增加,不解决他们的再就业问题,社会就会不稳定因此,从我国实际出发,需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

在走向 21 世纪的新形势下,面对重大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我们要以 “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在对待所有制形式问题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都可以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要求的,是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它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才等经济资源;有利于发展生产,搞活流通,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科技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的增强;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之所以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由它的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石之一。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认识国情,最重要的是搞清楚现实社会的性质和发展阶段,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和它的变化。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这条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中共十七大,对基本路线做了补充:由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时标志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这个初级阶段。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我们党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近20年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验作出的重要论述,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深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还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对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

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着力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支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推动民营企业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优化产权结构;政府新投资项目要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行企业员工持股。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断壮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基的重要任务。

(一)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着力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支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推动民营企业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优化产权结构。政府新投资项目要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这是推动国有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体制基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推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三)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可以减少国有企业直接持有股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收益分配的重要体现。中央企业从2007年开始上缴红利,如资源性行业10%,一般竞争性企业5%。

2012年,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110935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95064亿元,国有资本收益平均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为857%。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5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0%;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

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5%;

第五类为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50亿元。

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开透明度,向行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企业运营的相关信息;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

不同类型或者不同领域的国有企业所担负的功能不同,有的担负社会公共职能,有的负有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职能,有的直接以盈利为目的。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对自然垄断业务,要按照独立性原则设立监管机构,对其实行特许协议性契约化管理。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的竞争性业务,要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二)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要在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自然垄断行业国有企业,要增加外部董事占董事会的比重,以防止内部人控制。要进一步提高公开透明度,向行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企业运营的相关信息,加强外部公众监督。

对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要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除少数自然垄断、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负责人实行行政任命外,

其他国有控股企业原则上要建立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全面的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对经营管理者的聘任、考核和奖惩,落实资产经营责任。

三、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抓紧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和支持优质民营企业以参股、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和垄断行业,以及金融、电信、铁路等服务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在行业准入方面,要对各行业的具体管理规章和办法进行清理,消除以资本实力、企业规模和从业资历等抬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做法。在获得资源、平等竞争等方面,包括获得银行贷款、土地和矿山等资源,要取消所有制限制,

特别是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要按照公平原则,合理配置给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城市户籍准入、社会保险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要给予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以利于民营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在这里,特许经营,是指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比如,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公共设施冠名权等。

为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保障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抓紧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推出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范围、经营形式和期限、申请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管制度等。

(三)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途径,也是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实现股权多元化或股权社会化,把原来的国有独资企业变为多家持股甚至混合所有制的企业。鼓励和支持优质民营企业以参股、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和垄断行业,以及金融、电信、铁路等服务业。

(四)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适合于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和机制,是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实现更大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改善企业股权结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改制上市,使企业走上管理规范化轨道。

扩展资料:

党的15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来,不仅保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转,而且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16大在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时候,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一定能够进一步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这是一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制度。

确立这一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我国,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实践证明,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这种生产力状况决定了我国必须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具体说: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这是因为,代表社会化的生产的机器大工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主要组成部分,而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公有制必然要在所有制结构中居于主体地位,也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比较低,而且发展不平衡,呈现对层次性,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和人们没有摆脱贫困和落后的状况这就要求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便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资源,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所以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加以利用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发展公有制经济,也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实践证明,我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

我国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因:

1、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2、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3、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体现在控制力上。能够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控制稀缺资源,主导国民经济发展方向。

1依然是公有制为主体。

2公有制为主体,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本制度,不会动摇。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土地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只能买卖土地使用权。 另外矿山资源的开采权利也属于国家。 而且,重要的国民经济部门都有国有企业。公有制资产就全国而言,是占优势的。国有经济仍是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所以公有制占主体。

3根据我查阅的大量资料显示,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占比已经低于了50%,近5年来私有制比例都超过了50%,最高时大约为65% 我们以前实施了简政放权和国企改革,这两样措施都是为了给经济增长注入活力。现在并没有其他国家的例子可以表面到底混合比例多少最合适,我现在也没法确定公有制超过50%是否是目前最合适的比例,同样也没法确定私有制经济超过了50%是否是好事。至于混合比例到底是多少合适,现在谁也没法给出确定答案但可以确定的是,国家经济命脉和核心必须是公有制经济来主导,这是底线。

1目前私有制经济占比总体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硬性调整回50%显然不合适,毕竟我们不确定这个比例是否是最好的。但是我们也应该认真思考如果将来私有制经济超过70%是否是一个合适的比例。私有制经济占比最高不应该超过60%然后国企改革的多元化股份制度除了保证国企股份最高和占主导地位之外,也需要同股不同权的措施来以防万一,国家的管理能力必须不低于一个限度。

2我国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在三大指标中所占的比重大体如下: 1、资本: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53%与47%; 2、就业人员: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39%与61%; 3、国内生产总值:公私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39%与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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