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主张

董仲舒的主张,第1张

1、大一统

汉初实行黄老之学,无为而治。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文景盛世。但在景帝时代出现了吴楚七国之乱。统一的国家将面临着分裂的危险。

景帝时任博士的董仲舒认为,重要的问题是要巩固集中统一的政权,防止分裂割据的局面出现。董仲舒从儒学经传中寻找统一的理由,他从《公羊春秋》中找到了"大一统"。

董仲舒就根据《公羊春秋》的记载,提出了"大一统"论。他在《天人三策》中说:"《春秋》所主张的大一统,是天地的常理,适合古今任何时代的道理。"

“大一统"既然是宇宙间最一般的法则,那么封建王朝当然要遵循。这就是董仲舒所要设立的政治哲学的核心。他根据'大一统"的普遍法则,提出了思想也要"大一统"的论点。

在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思想要大一统的建议之后,施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将儒学作为正统思想,从此汉代思想界树起了儒学的权威,产生了中国特有的经学以及经学传统。汉代立五经博士,明经取士,形成经学思潮,董仲舒被视为"儒者宗"。

2、天人感应

董仲舒"天人感应"论,是以社会、政治来说的。他把《春秋》中所记载的自然现象,都用来解释社会政治衰败的结症。

他认为,人君为政应"法天"行"德政","为政而宜于民";否则,”天"就会降下种种"灾异"以"谴告"人君。如果这时人君仍不知悔改,"天"就会使人君失去天下。

通过秦末农民大起义,董仲舒认识到农民阶级的政治力量可决定一个封建王朝的兴亡。董仲舒在这里所说的"天",是指秦末农民起义的武装力量。他要借用这一象征农民阶级政治力量的"天",来戒惧皇帝,使之自敛。用"天"来限制他。

3、以德治国

西汉王朝统治人民虽然奉行黄老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实质上仍因袭秦制,以严刑峻法统治人民。武帝好法术、刑名,重用酷吏,以严刑峻法来加强统治,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和痛苦。

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了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董仲舒认为要缩小贫富差别,协调各种社会矛盾,提出"调均"的主张。

上疏汉武帝"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额的主张,限制豪强兼并土地,不允许官吏与百姓争抢利益,盐业、金属业都有百姓自己掌控,除去奴婢制度、擅自斩杀的威严,降低赋税,减少徭役,让人民休养生息,减少民力消耗"。

他提出:实行礼义,布施仁德的政策,以德治理为主,重视"教化",主张用仁德代替严刑。他视"德治"主张为巩固封建统治的基本治国原则。

并上疏汉武帝:"作为帝王应该秉承上天的意思进行办事,因此,应该用仁德的教化而不是用刑法治理,以“德治”为主,“法治”为辅。

4、君权神授

理论在汉代有了系统的发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天人相与”的理论,认为天和人间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其是最高的人格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人应按天的意志来行动。

从“天人相与”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提出“君权神授”的命题。他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是奉天之命来统治人世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做。

君权神授的理论,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

这种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帝王以至造反的农民领袖,无不假托天命,自称“奉天承运”,或者说“替天行道”,把自己的活动说成是受上天的指使,从而达到神化自己及其活动的目的。

5、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建议汉武帝实行的统治政策。所谓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指的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前者是后者的别名。

汉初,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

武帝即位时,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

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更与汉武帝的好大喜功相抵触;

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

建元六年,窦太后死,儒家势力再度崛起。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召集各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到长安,亲自策问。

董仲舒在对策中指出,春秋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现在师异道,人异论,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使统治思想不一致,法制数变,百家无所适从。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董仲舒指出的适应政治上大一统的思想统治政策,很受武帝赏识。

儒术完全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而道家等诸子学说则在政治上遭到贬黜。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西汉武帝实行的封建思想统治政策,也是儒学在中国文化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仲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君权神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与李斯的主张和指导思想共同点是:加强思想文化控制,适应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需要。

不同点:李斯强调以法家思想排斥其他思想,董仲舒强调儒家思想地位独尊;李斯主张采用残暴的强制手段,董仲舒强调教化和灌输的作用;李斯主张以法治国,董仲舒主张以德治国。

共同点:加强思想文化控制,适应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需要。不同点:李斯强调以法家思想排斥其他思想,董仲舒强调儒家思想地位独尊;李斯主张采用残暴的强制手段,董仲舒强调教化和灌输的作用;李斯主张以法治国,董仲舒主张以德治国。

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措施。

为提升儒学地位,他采取的主要措施有重用儒生、设置太学、表彰六经,原话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已非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原貌。而是掺杂道家、法家的一些思想,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兼容”与“发展”特性,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兴办太学和郡国学校,是汉武帝在思想文化领域为加强中央集权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意义:

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家思想,成为统治思想。儒家公羊学派的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主,杂以阴阳五行及法家某些思想成分,发展为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新儒学。董仲舒的思想,为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提供了理论根据。

董仲舒还积极鼓吹尊天就必须尊王,为封建皇权披上了“君权神授”的外衣。董仲舒主张“以教化为大务”,又主张“正法度之宜”,其实质是“外儒内法”。董仲舒提倡“三纲五常”,强调治国要“德刑并用”。这种王道、霸道杂用的统治思想,一直为此后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说到董仲舒我们就会想到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我们却不知道他到底有多深的学问,所以我们今天来谈谈董仲舒。

董仲舒出生于公元前179年,是西汉的哲学家,在汉景帝时期,他做过博士,到了汉武帝时期,他以贤良对策,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儒家文化和当时的社会现状结合,并且吸收其他学家的核心思想,从而达到一个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新的学术体系,为此为察举制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董仲舒一生致力于将先秦“六艺”和“孔子思想”进行有机结合。此外,还强调以德治国,用天人感应为理由借此来引出他以德治国的思想。

在汉武帝时期,由于实行的是郡县并行制,所以那些诸侯王对国内实行的制度不一样,重用的人才也是各不相同,有的实行法家思想,有的实行道家思想,各不相同,中央政府每次颁发的政策总会有人因为学术的不同而对其进行抨击,而由于董仲舒的思想的统一,也从更本上解除了社会阶层的隐患。也为后来的社会选拔人才的方式奠定了基础。

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仅仅是学术上的统一,更是为后世的三纲五常思想,为人标准进行了敦促。此外,我在汉武帝光元元年,董仲舒提出了以地区的人口多少来决定推举的人才数量,并且向汉武帝提出了四科制度,也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察举制、茂才制、以及为廉吏制度和光禄制度。董仲舒确立了以儒家思想为治国方针,进一步加强了皇权,促进了中央集权的过程。

董仲舒为汉朝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不磨灭的贡献,所以他才能在史料上留下美誉。

董仲舒总结了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强调礼乐是治国的必由之路对。董仲舒的美学思想,总结了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强调礼乐是治国的必由之路。董仲舒强调以德治国的理念,强调用道德教化作为治国的重要工具,用阴阳学说加以阐述,形成一套完整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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