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司马是什么官职

古代司马是什么官职,第1张

西周始置,与司徒、司工并称“三有司”。

军政与军赋,为朝廷大臣,常统率六师或八师出征。《诗·大雅·常武》:“王(周宣王)谓尹氏(太史),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准浦,省此徐士。”毛传:“程伯休父始命为大司马”》诸侯国与卿大夫也都设有“三有司”。

春秋时诸侯多设置,宋有大司马、少司马。楚有大司马、左右司马,其职位仅次于令尹。卿大夫亦有司马或马正,为武职。

战国时魏、燕有司马、楚有左右司马。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

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在古代战争中,战车不管如何先进,它的机动性还是受地形道路限制,所以,行军需要队形整齐;交战也一样,严谨的车阵是士兵依托的基础,使勇敢者和怯懦者都不能独自前进或后退。在战国时期,晋军首先特设“司马”一职,专门纠察队列秩序,这也是“司马”一姓的来历。

殷 周 时分掌政事的五个高级官职

司马:掌军政和军赋

司徒:治民,掌户籍

司空:掌水利、营建之事

司士:掌纠察百官

司寇:掌管刑狱、纠察等。

《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 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周礼·春官·小宗伯》:“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颁之于五官,使共奉之。”按:此指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商君书·君臣》:“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

“司马”作为西周国家军事行政部门的首脑、政权机构的主要职官,其职能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管理军赋

国家的军赋,在周代包括兵役和军用物资。如《汉书·食货志》所说古者“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这里的“士徒”指服兵役的将士和徒兵,“车马、甲兵”则为军需物资。司马管理军赋,并不是只掌管其使用,而是从制定军赋标准到征收运送,直至调配使用均由其负责。其能有效的管理军赋或者说保证军赋的征收和合理使用的前提,是他必须对土地、人民及收成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以此为依据,制定符合实际的征收标准;同时又要做到对军队的数量和配备情况心中有数,从而保证赋有所出和赋以足兵。正如《国语·鲁语》所说:“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又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楚蒍掩为司马,子木使尼赋,数甲兵。甲午蒍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规偃猪,町原防,收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甲兵、徒兵、甲楯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这就是周代司马具体情况的例证,因此司马不仅要进行“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等大量工作,而且还要“知师旅甲兵乘白之数”(《荀子·王制》)。另据《左传·襄公四年》载鲁国向晋国请求以鄫作为它的附庸国一事说:“鄫无赋于司马,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阙而为罪,寡君是以愿借助焉”,杜预注云:“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可见元侯大国的司马不但掌管本国军赋,而且还管理附庸国乃至诸侯的军赋。

组织军训

在原始社会末期,氏族武装临时召集,作战人员未经训练而应战,其作战方式十分简单,作战的技巧来自狩猎经验的积累。夏商时期军队也多是临时召集,同样也没有形成一套训练体制,只是通过田猎来提高军队的作战技能。到西周由于常备军的建立和战争的发展,对军队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军队的训练成为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但西周时的军事训练的内容和方式与后世有所不同,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即周代的军事训练不是由统帅军队的将领进行经常性的训练,而是由军事行政部门——司马在农闲时定期组织服役人员进行临时性的训练,这也是由奴隶制时代民兵制度所决定的。

执行军法

“司马”作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管理官,除管理国家军赋和组织军事训练外,还是军法的执行者。如《周礼·大司马》:“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群吏以旗物鼓铎镯铙,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群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及战,巡陈,胝事而赏罚”,“大役与虑,属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这些都说明,在军事活动中,所有涉及赏罚等军法事宜,均由司马处断。司马的这一职能在《左传》、《国语》中亦有所记述,如《国语·晋语三》载晋国将领庆郑,因违反军令,晋惠公命司马说杀之,司马说于全军将士前历数庆郑违反军令的四大罪行,然后对其实行斩刑,以儆全军。据《左传·文公十年》载,楚王与宋、郑二国君田猎于孟褚,“宋公违命”,左司马天畏“抶其仆以徇”,这是司马在田猎中(实为军事演习)惩罚违令者的事例,即使一国之君亦严惩不贷。又如《国语·晋语五》载:“赵宣王言韩献子于灵公,以为司马。河曲之役,赵孟使人以其乘车干行,献子执而戮之”;《左传·襄公三年》亦载:“晋侯之弟杨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时为中军司马)戮其仆”。“干行”、“乱行”均为破坏行军作战队行的行为,对违犯正常军事行列者由司马负责处治。从上述几例中可见,无论是军事演习还是在真正的战争中,凡违反命令和军规者,小自车仆,贵至国君,均予以严厉惩处,而执法者即是司马。上引《左传》、《国语》等材料反映的虽是春秋时期的事件,但所记述的均为周制。春秋时如此,西周时亦当不例其外,与《周礼·大司马》所记相印对,足以证明司马无疑是军事执法官。

司马的职责除上述几个主要方面外,由于在奴隶制军事制度中具有“寓兵于农”、“寓将于卿”的特点,加之司徒、司马、司空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所以三司既有分工,又互相联系,特别是司马还负责管理军赋。与此相关,他还必须与主管人民的司徒和主管工程建设的司空协作,从事“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等大量非军事的工作,这些工作也是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袁可立故宅》:“东西临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马’,右曰‘宫保尚书’,皆距大门五十步之遥,略如公署辕门式。”

唐时期的司马是分品级的:

从四品下:亲王府司马;

正五品下: 上都护府司马;

从五品下: 上州司马;

正六品下:中州司马;

从六品上:下州司马;

宋时期的司马只是正九品官员,级别和京畿县尉、诸州别驾、长史等同。

唐前期,司马是有实权的。《新唐书·孔述睿传》:“曾祖昌寓,字广成,贞观中对策高第,历魏州司马,有治状,帝为不置刺史。为政三年,玺书褒美,进膳部郎中。”可见司马掌握实权,而且是代理刺史的长官行政权。但中后期就成了大量贬官的安排,史籍中不乏贬为某州司马这样的记载,而且贬官后,司马并没有实权,只领俸禄,每天都是游山玩水。一般情况下,官员们不会跟他们交往,因为如果交往了,被人抓到把柄,有可能会被罢职。但这些司马又很有可能还会回到京城做官,所以只能敬而远之。

古代有很多姓氏都来源于官职,“司马”的职能是什么?

A军政

B农耕

正确答案:A

司马:古代官名,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政和军赋的长官。汉大将军、将军、校尉之属官都有司马,专掌兵事。隋唐州府佐吏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掌兵事,或位置贬谪及闲散官员。

司马是一州的佐官,和长史合称为“上佐”,一同辅佐刺史理政。

刺史是一个州的一把手,相当于现在市长的职位在唐朝的时候,司马这个官职的职务就是协助当地的刺史办事,但是更多的只是个虚名而已,没有任何职权。

“司马”是古代的官名,后来以官为姓,成为姓氏之一。司马作为官职,在西周时开始设置,与司徒、司空并称“三有司”,亦称“三有事”。

司马的具体级别:

在唐朝之前,司马属于军队体系,主要职责是管理军赋、组织军训、执行军法等,还负责城防,相当于城防司令、警备司令。到唐朝时,司马风光不再,沦为闲职。电视剧中苏无名司马的品级为从五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市级干部。

司马具体职能:

1、管理军赋,司马管理军赋,并不是只掌管其使用,而是从制定军赋标准到征收运送,直至调配使用均由其负责。

2、组织军训,周代的军事训练不是由统帅军队的将领进行经常性的训练,而是由军事行政部门——司马在农闲时定期组织服役人员进行临时性的训练。

3、执行军法,司马作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管理官,除管理国家军赋和组织军事训练外,还是军法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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