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证书的持证情况通常是指持证(使用)职业证书的人、单位要遵守相关的职业证书的法律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
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1991年7月29日由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发布,为提高关键岗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工作的管理,提高关键岗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对需要在全国统一认定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时间和要求作出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于本行政区域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其他岗位的持证上岗时间和要求作出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特殊专业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时间和要求作出规定。
第四条岗位合格证书是关键岗位上岗的资格证书,也是关键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凡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关键岗位,自规定持证上岗之日起,未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第六条属于地方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的岗位合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颁发。属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的岗位合格证书,由各部门负责审查、颁发,也可以委托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颁发。
前款规定的发证机关,应当设立相应的资格考核机构,负责组织资格性岗位培训统考课程的考试和能力、业绩考核工作。
第七条申请办理岗位合格证书,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将有关材料统一报第六条规定的发证机关审查。
第八条申请办理岗位合格证书,申请者所在单位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考核材料;
(二)申请者工作能力、业绩考核材料;
(三)申请者文化程度(学历)证明;
(四)申请者在本岗位实习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申请者经岗位培训考核机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第九条发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定期进行复检。复检工作随企业资质晋升、审查一并进行。
第十条岗位合格证书复检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持证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
(二)持证人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三)持证人的工作情况,包括业绩、事故状况等;
(四)持证人的岗位变化情况(新上岗、转岗、在岗等)。
第十一条岗位合格证书在全国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中有效。
第十二条建设企事业单位对持有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保持其本岗位工作的相对稳定。凡调离本岗位工作的,原所在单位应当在其岗位合格证书中加以注明。持有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调离原岗位但不改变任职岗位性质的,其岗位合格证书继续有效。脱离原岗位工作并改变任职岗位性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应当由所在单位进行适应性培训后方能重新上岗;五年以上,岗位合格证书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持证上岗指标是审查批准建设企事业单位资质等级的依据之一。凡达不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中持证上岗指标的,资质审批部门应当降低其资质等级,并不得参加企业升级和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
第十四条岗位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岗位合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遗失的,须由本人登报申明作废后,方可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要求申请补发证书。
第十五条对与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岗位合格证书和使用未经复检的岗位合格证书的,应没收岗位合格证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和资格考核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心理健康的标准有哪些-——徐亚灵象心理健康的定义一样,从国外到国内,心理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心理健康标准,这些标准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维持都有实际意义。现把其中的几种我认为比较适合我们教师和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的标准介绍给老师们,老师们可以用这些标准去衡量自己的心理是否健康,也可以用之去衡量学生是否心理健康,并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心理平衡,让自己保持自己良好的心理状态、愉快的生活和工作。把这些知识应用于教育管理学生的工作之中,对提高教育管理学生的效果,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帮助,也是非常有益的。1、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与和米特乐曼提出了十条心理健康标准1、有足够的自我安全感。2、能充分的了解自己,并能对自己的能力作出适度的估价。3、生活理想切合实际。4、不脱离周围现实环境。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6、善于从经验中学习。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8、能适度地发泄情绪和控制情绪。9、在符合集体要求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发挥个性。10、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前提下,能恰当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要。2、台湾心理学家黄厚坚在《青年心理健康》一书中提出了心理健康的四条标准——徐亚灵1、心理健康的人是有工作的。而且能够把他本身的智慧和能力,从其工作中发挥出来,以获取成就;同时他常能从工作中得到满足之感,因此他常是乐于工作的。2、心理健康的人是有朋友的。他乐于与人交往,而且他常能和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他在与人相处时,正常的态度(如尊重、信任、喜悦等)常多于反常的态度(如仇恨、嫉妒、怀疑、憎恶等)。3、心理健康者对于他本身有适当的了解,并进而能有悦纳自己的态度。他愿意努力发展其身心潜能;对于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接受,而不作无谓的怨忧。4、心理健康的人应能和现实保持良好的接触,对环境能正确、客观地观察,并且能作健全、有效的适应。他对于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能以切实的方法加以处理,而不在企图逃避。3、我国心理学家李树珍综合研究各心理学家的观点后提出了心理健康的7条标准。——徐亚灵这七条标准更适合于青少年学生的实际情况。现根据我的理解介绍给大家:1、自知——自我意识观念明确。自我意识指一个人对自己的身心特点的知觉和评价。心理健康的人,对自己的体相、健康、体能、心理动机、兴趣、情绪情感、能力、智力和思维等方面有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清楚地知道个人的优缺点,知道自己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自我意识是调整每个人行为的前提。2、自爱——正视自我,悦纳自己。心理健康的人,对自己的生理特点、心智能力及周围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个人的理想、信念、行动上能跟上时代的发展,并与社会要求相一致,既不沾沾自喜,也不自惭形秽。不论长得美丑,有无生理缺陷,有无疾病或疾病的轻重、智力水平的高低,都能接受、接纳自己。不管周围环境优劣、条件好坏,都能从实际出发,努力适应。自我接纳是生活、学习安定的前提条件,一个连自己都不会接纳而否定自我的人,肯定是缺乏生活的自信和动力的。3、自持——情绪稳定、乐观心理健康的人应该是保持乐观向上心理、善于调节、稳定自己的情绪的人,使自己对周围环境和现实生活有良好的适应。4、自尊——善于与人友好相处心理健康的人既能做到尊重自己,也能做到尊重他人,他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与人友好和谐的相处。一个人际关系不好的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会遇到较多的人际冲突和矛盾,因而会给自己的心理造成许多的烦恼甚至伤害。5、自强——有理想,有生活目标心理健康的人决不会是整天无所事事,对人生无所追求,得过且过的人。他会是一个热爱生活,并有明确的生活目标,追求人生价值和自我实现的人。并且他会不怕挫折,坚持不懈地去为实现自我目标而奋斗。6、自制——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心理健康的人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使之限于社会道德范围之内。当个人利益与社会道德规范发生冲突时,他会约束自己服从社会规范。因为这是自觉的行为,所以他会很自然地保持心理平衡。7、自觉——努力工作和学习心理健康的人明白生活和学习应该是人生存的必然需要,是一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因此他能自觉地从事自己的学习或工作,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美好幸福生活。4、、大学教材阐述的教师心理健康标准在网上查到某大学教材阐述的教师心理标准,具体的不知道是哪个版本的教材,但是这是我在网上查到比较全面的关于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该教材写到:一般而言,健康的教师心理须达到如下标准和要求。1、良好的教育认知水平主要是指在教师认识过程中的智力或智力活动方面的内容。一个心理健康的教师,应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周围的事物和客观环境,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的要求,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保持相对平衡,并能在教育岗位上表现自己的能力,如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等。2、悦纳教师职业主要是指对教师角色的认识和接纳等。一个心理健康的教师,应该承认自己的职业身份,并愉快地接纳这一职业的要求,还要了解自身作为教师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等。3、稳定积极的教育心境主要表现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能保持稳定的情绪,而且情绪反应适时、适度,情绪自控力强,能承受来自学生、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始终保持乐观和积极的心境。4、健全的教育意志教师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具有自觉性、果断性、自制力、坚持性的意志品质。5、良好的教育人际关系教师的教育人际关系,主要包括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之间的关系、教师与领导的关系和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心理健康的教师一般都乐于与人交往,并能够正确处理好各种教育人际关系。他能为学生、家长、同事、领导等所理解和接受,能与他人相互沟通和交往,人际关系和谐。6、教育环境的适应与改造心理健康的教师能对教育环境有客观的认识和判断,能接受教育事业的各种新事物,能适应教育变革、发展的要求,并能主动迎接各种困难与挑战。5、徐亚灵提出的教师心理健康的十条标准——徐亚灵随着现代人生活质量的提高,生存竞争的日益加剧,心理健康对人的身体、情绪、工作和生活的重大影响越来越显示出来,以至现在政府已经开始关注国民的心理健康问题,国家卫生部等17个部门于2008年颁布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比较详细的对国民的精神卫生问题纳入政府、社区和学校的工作体系。教师的职业对象是教育和培养成长中的未成年孩子,教师不仅要让这些孩子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要以自己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状态给予学生在道德品质、为人处事等做人的素质上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学生成为具有良好道德和健康身心的人。心理健康在竞争日渐激烈的现代社会显得越来越重要,培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经受起竞争和挫折的考验的一代新人,就成为了现代学校和教师的非常重要的任务。事实证明,教师的人格健全、心理健康不仅直接影响到其心理是否平静、生活是否幸福,影响到教师的生活质量,而且在很大程度伤影响到教师能否顺利的完成教学任务,更影响到教师能否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更重要的是,教师的心理是否健康,情绪是否稳定,直接影响到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和教育方式。尤其是教师的不良情绪可能导致冲动的教育方式,给学生的身心带来不良后果。因此,要让学生成为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的人,首先要求每一个教师的人格是健全的,心理是健康的。教师的心理健康程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的形成。因此,教师的心理健康比其他任何一个行业都显得重要。心理健康是指向人的意识和情绪的。心理是否健康是人的心理的一种持续稳定的状态,一种个体的情绪体验和心理感悟,所以,我从心理健康的这一特点出发,根据教师职业的特点、教师在社会、学校中所处的地位,教师在学校、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多年的思考和研究,总结出了以下十条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1、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就是教师对自身所从事的职业的认可,喜欢自己从事的工作,并能从教师职业生活中找到乐趣。没有对自己从事的教师职业的厌恶感。心理健康的教师明确自己的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明白自己在学生健康成长中的责任,对自己选择教师职业无怨无悔。即使自己的工作辛苦,待遇微薄,地位平常,也能平和的接受,没有怨言。2、对自我能力价值的肯定感教师对自我能力价值的肯定感,指教师对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不自负也不自卑,对自我的价值有客观的评价,明白自己对他人和社会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没有对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自我否定感。心理健康的教师对自己充满自信,相信自己在培养未来一代中的价值,对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没有自怨自艾,没有自卑感,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学识能教育好学生,相信自己的从事的是一种很有价值和有意义的职业。3、对心理情绪的稳定感教师对心理情绪的稳定感,是指教师的心理和情绪能够保持平和稳定的状态,没有较大的情绪波动和心理冲突。心理健康的教师的心理和情绪是稳定的,即使遇到较大的挫折和心理冲突,也能冷静的面对,通过自我心理调很快消除烦恼,缓解不良情绪,比较快的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4、对人际关系的和谐感教师对人际关系的和谐感,是指教师能够比较好的处理好与学校领导、同事和学生的关系,即使在学校和家庭的人际关系产生大的矛盾和冲突,也能冷静、科学的做出处理,让自己的人际关系保持和谐。没有长期处于因人际关系不良造成的严重的内心冲突和不良情绪之中。心理健康的教师能较好的处理人际关系,能以理性、宽容、平和的态度对待人际矛盾和冲突,在社会人群中有安全感。5、对竞争压力的平和感教师对竞争压力的平和感,是指教师能够认识到教师的职业竞争和工作压力是正常的,能够以平和心态面对日益激烈的职业竞争和工作压力,没有因为职业竞争的激烈和过大的工作压力产生职业倦怠。心理健康的教师能用平、从容的心态去应对职业竞争和工作压力,他不会在面对激烈的职业竞争和沉重的工作压力产生焦虑、烦恼和不良情绪。6、对学生的平等关爱感教师对学生的平等关爱感,是指教师对师生关系有理性客观的认识,能够认识到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对学生有爱心,不居高临下的对待学生。没有出现严重的对现代学生的怨天尤人和问题行为学生的厌恶感。心理健康的教师对学生有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学生具有关爱之心,并且能够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他们对差生没有歧视的态度,也不会对有问题行为的学生表现出怒气和焦躁情绪,更不会产生简单冲动的教育行为。7、对教育工作的责任感教师对教育工作的责任感,是指教师教师对自己的职业有一种使命感,他知道自己的工作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明白自己的工作对学生、家庭和社会具有的重大意义和价值。教师面对的是接受教育和训练成长中的未成年学生,教师对自己工作的责任心决定着教师能否让学生健康成长,对学生的现在和未来负责是教师的天职。教师责任感的强弱反映出教师心态是否正确的一个重要的指标。责任心不强或没有责任心的教师本身的人生态度和心理状态都是消极的。而一个心理健康的教师的人生态度和心理状态都是积极的,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工作的价值和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对自己的工作是一定不会敷衍塞责,而是高度负责的,教育教学工作面临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退缩,努力克服困难让自己的工作取得最好的效果,尽力把科学文化知识交给学生,尽力教育学生合格做人。心理健康的对工作充满着高度负责的精神,8、对人生态度的积极感教师对人生态度的积极感,是指教师对人生意义有积极的认识,要求自己去追求一种有价值的人生,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活动的态度也是积极的,以积极良好的状态和高度的责任感去面对教书育人的工作。他能够对人名义的是保持一种淡定的态度,不会为名义所束缚,并能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和处理人生中的矛盾和问题。心理健康的教师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知道自己的人生态度不仅影响着自己的工作热情和绩效,而且对学生的积极的人生态度的确立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能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孜孜不倦的追求精神,不会对教书工作产生厌倦感,更不会产生职业倦怠。9、对家庭和生活的满足感教师对家庭和生活的满足感,指的是教师对自己的家庭关系和生活是满意的,对自己的生活现状是满足的,对家庭和生活没有不满和怨言。心理健康的教师,对家庭富有高度的责任感,对老人、配偶和孩子等家庭成员充满着关爱情感,积极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家庭氛围而努力。10、对人生追求的适度感教师对人生追求的适度感,是指教师对自己锁定的人生目标切合实际,对自己人生目标的实现抱有一种“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的态度,既不会自甘落后,也不会好高骛远,能脚踏实地的去为实现远大的人生目标而努力。而且对人生目标的实现抱有一种平和的态度,能实现的尽力去做,不能实现的能平和面对。心理健康的教师能很好的把握和调整自己的人生目标,能够做到在成就面前不晕头,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气馁。而且会不断调节自己的心态,不会为工作上的不如意和没有达到自己所定的目标而焦躁不安,责备自己,与自己过不去;也不会为了实现目标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产生心理疲惫。
什么是“职业资格”?什么是“执业资格”?
我想,不少人像我一样,对此概念十分的含糊。当看到,国家发改委和人事部决定开展招标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资格制度”,而进行“水平考试”的时候,也许更加不明白。
为此,我特地搜索了一些网站,包括:百度;谷歌;雅虎;清华在线;有关职业资格培训网站和建设部的有关网站,初步弄明白了有关的概念和含义。现向大家汇报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基本概念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第二,中国特色的职业资格制度
我们现在所说的职业资格,还遗留有过去计划经济的特点。
以前,职业资格原先叫工人技术等级是旧体制下的工人序列,归劳动部管理,
而职称全称是专业技术资格属于旧体制下的干部序列,归人事部管理,
执业资格是国家对特殊行业规定资格准入的凭证,即无此证书不能从事这一行业,这种资格归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比如医师执业资格归卫生部、药师执业资格归药监局、会计师执业资格归财政部等等,技师是职业资格不是执业资格。
由于现在国家人事部和劳动部已经合并,成为新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的“职业资格”已经开始回归其本意。
第三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而所谓“职称”,即专业技术资格,则分成3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所谓“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是国家正式的职称系列。
但是,对于其他科研教学行业,职称的等级与内容多一些。比如:学校中的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科研单位的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医院的主治大夫;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等等。
第四:中国目前有多少“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一度,中国的职业资格管理比较混乱,一些部门的地方纷纷出台自己的管理措施,导致不管什么行业什么工作,都要求“持证上岗”,连在大街上修理自新车的,打扫卫生的,以也要人家持证上岗。
国务院国办发〔2007〕73号(2007年12约31日)发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由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公安、监察、教育、民政、财政、工商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在到底有多少“执业资格”?我没有看到权威的统计情况。
一个网友回答说:
造价工程师软件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照明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化学工程师
金融数据库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师
系统工程师建筑工程师环境工程师硬件工电子工程师程师
PE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销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 3G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弱电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环评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监理考试工程师交通部监理工程师电脑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品质工程师系统集成工程师
招聘监理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包装工程师售前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
计算机工程师 caxa制造工程师园林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网络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师等等还有好多呢手累了不打了
对于我们做具体工作的人员来说,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以建设部主管的执业资格来说,主要是以下几种:建筑师勘察设计师城市规划师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结构工程师。
第五:举例说明
由于本人理解的水平有限,此番举例可能不很准确,请大家提出批评指正。
假设,有三个同学:张三;李四和王五,同年同班从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建系“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这样,他们的“学历”都是大学本科毕业;学位都是“学士”;“专业”都是土木工程。
以后,各自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表现都很突出。几年后,都获得了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这叫做一种“职业资格”。
张三,在上海建筑设计院下属的咨询公司,担任部门经理,主要负责工程量清单编制和造价以及“标底”的计算等等。他需要通过建设部的“造价师”考试,获得“注册造价师”的执业资格,才能实施他的工作。
李四来到了四川的一家大型建筑公司。他主要担任“项目经理”,出色的完成过不少大型项目。他应该参加建设部“建造师”的考试,获得“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今后,建设部的规定,用“建造师”取代“项目经理”的时候,他才能继续发挥作用。
王五到了北京的一家“中字号”招标公司,担任工程招标部的经理。之前,他在一家大型建筑公司干过多年。他是否具有造价师或者监理师的资格并不重要。按照发改委和人事部的文件,他应该参加招标师的水平考试。获得招标师水平考试通过的证书后,今后根据发改委的安排,如果需要再申请和办理(不需要再考试)注册招标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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