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妖是港台叫法。有些地区把他们叫做“红艺人”,因为大多数人妖是靠歌舞表演生存的,我国的海南省兴隆市就有专门的红艺人表演场所。”人”者,说明他(还)是人,”妖”者,说明他是由人变的,妖里妖气。泰语叫:GRATEAI。英语作:SHEMALE。和“妖”风马牛不相及。不过到现在,主要指的是在泰国旅游胜地帕塔亚专事表演的从小服用雌性激素而发育的男性。人妖的起源还有另一种说法:在泰国早年间,由于战乱影响导致所有成年男子必须去打仗,这时就有人发现在一种野草,当地人管这叫“女儿草”,经常吃可以使其男性特征退化,女性特征明显,比如胸部丰满,声音变细,喉结消失等等。很多男子为了不去当兵而选择吃“女儿草”,等其战乱过后,停止服用恢复男儿身(摘自《中国古代性残害》)。 其中部分是变性人(外生殖器做了手术),而大部分仍然是“男人”,只是胸部隆起,腰肢纤细,完全丧失了生育能力(仍然能够射精),大多人妖都很漂亮,唯一外表上和女性区别是通常手脚较大,并可通过声音鉴别。这一类人多集中在泰国,我们称之为“人妖”。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原因,人妖主要沦为供人欣赏的取乐对象,其生活的辛酸不言而喻。年纪大的人妖往丑角发展,逗逗观众要靠上天赏赐一副比例均匀、细瘦的骨架,不然有再好的容貌,也无法成为最佳女主角,只能跑跑龙套或是往丑角发展了。人妖秀的表演内容,含括各国民族舞蹈和代表歌曲,不仅吸引观光客,就连当地人也常光临。除了欣赏豪华的歌舞表演之外,也可看到姿色较平凡的舞者表演笑剧。
在泰国,几乎在任何地方都能碰上人妖,只是你分辨不出来罢了。但人妖在法律上是定为男性的。不男不女,这也正巧符合“人妖”名字的本身。泰国的人妖,主要集中在曼谷和芭堤雅,而尤以芭堤雅为多。芭堤雅是泰国著名的旅游胜地,以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未受污染的海岸线而闻名,倚山傍海,四季气候宜人。该城有两个著名的人妖歌舞艺术团,可观看到最高水平的人妖艺术表演。
在泰国,人妖一般都来自生计艰难的贫苦家庭,可以说,几乎没有富家子弟愿意做人妖。在泰国,有专门培养人妖的学校。一般是从小孩两三岁时开始培养。培养的方式是以女性化为标准,女式衣着、打扮、女性行为方式、女性的爱好。同时,更重要的一点是吃女性荷尔蒙药。这种药的作用在于抑制男性生殖器官的发育,促进体内新陈代谢,并向女性发展。一般有十多年的服药期。十多年后,男性生理特征便逐渐萎缩,如男性阳具,就会变得又短又小,而皮肤就会变得细润,有光泽,臀部、胸部会越发达,像女性一样,肌肉减少,皮下脂肪增多,皮肤富于弹性,胸乳增长快的,比普通女性还高耸、浑圆、挺拔。
在这期间,学校便要教授许多技艺。比如让她们学习舞蹈,熟悉声音。练功是极其艰苦的过程,腿功、腰功、头、手、脚等,都要进行严格的规范化训练,这种训练的苦,一般女性是难以承受的。而且,并不是所有人妖都能够成为优秀的艺人,众多的人妖中,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成为骄骄者。为了培养出一批优秀演员,有的人妖艺术学校或艺术团体,还要选拔人妖送往国外,比如美国、日本或其它国家深造。所以,人妖艺术表演水准是相当高的。
至于这些人妖演员,优秀的,每月月薪有一万泰铢,差的,则只有一千元左右。而她们每天平均要演出三场以上。演出收入归剧团老板,老板根本上是将“她们”作为发财致富的工具。所以,为了生存,人妖就不得不拼命地赚钱。
但“她们”赚钱的途径除了出卖色相以外,又别无选择,所以不少人妖只好在外胡来。比如在红灯区,许多妓院的老鸨都愿意高薪聘请漂亮的人妖来作拉客的妓女。
人妖在泰国是受到歧视的。虽然法律规定她们为男性,可是从来没有人把她们当作男人看待,只把她们视作一群玩物。她们自幼接受女性化的教育和熏陶,使性格、形态都表现出女性特征。在小学期间,她们在心理发育上就出现严重不平衡。社会的歧视使她们感到自卑和绝望。
人妖的生命和艺术生涯都是非常短暂的,一般来讲,人妖的平均寿命只有35-40岁,他们的生理周期大致有三个阶段:一是成长期(18岁以前),这个阶段是人妖向女性化方向成长的重要阶段,同时,他们要接受相关的艺术培训;二是鼎盛期(18-25岁),这是人妖的事业巅峰期,这个年龄段的人妖会获得很多的登台表演机会,他们赚取的薪水也是最多的;三是衰老期(26岁以后),这个阶段的人妖,就如同55岁以上的正常人一样,开始衰老。人妖的寿命之所以这么短暂,主要是和他们长期服用雌性激素有关。由于过多使用激素,使他们对药物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当他们进入衰老期后,其男性特征开始明显地暴露出来,皮肤变得粗糙、毛孔粗大,声音也随之变粗,此时雌性激素对他们的作用已经不如以前那么明显,他们也只有在身心煎熬中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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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妖--这是一个没有起对的名字
在人类历史的场合中,谁敢说只有我们这个时代才出现人妖,也许不会有人承认我的看法,但是我理解人妖被叫做人妖的那种痛苦与怨恨的心理(首先声明,我不是人妖),他们也有自己的人格,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理念当被一些所谓"正常人"叫做人妖时,就会陷入一种极度自卑的思想里,即使表面装的没事一样,但是他们的内心是不平衡的大家都知道,人妖在中亚和南亚比较多,我就那一例来说--就是泰国--泰国的人妖常常被当做一处观光景点来供人玩乐,有谁想过,在别人有一种异样的眼光在观赏他们的时候,在笑的时候"人妖"是多么的内心是多么空虚我的想法就到此结束,下面我简述一下人妖的科学说法一个在泰国做“人妖”的中国青年的自述
编辑: 岳奕荭 2004-06-03 17:21:30 稿源:国际在线
我出生在中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个叫全州的小县,听父亲说那儿与湖南接界,先前常发生边界冲突。父亲就是在械斗中打死了人才偷渡到越南境内的。我的母亲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别人叫她“小白菜”。我们父子逃跑后她一度疯了,听说后来同一个姓丁的屠夫结了婚,生了个小妹妹,现在上到中学了,据说长相与我很像。不过她应该比我幸福得多,有时候我非常迫切地想看看她和妈妈。
我们从越南辗转到泰国吃了不少苦头,“蛇头”引诱我们说这边很容易发财,事实上只是为了收取我们一大笔偷渡费,为此,父亲还卖掉了他的一个肾。同我们一起偷渡的有十多个越南人,还有几个中国人,后来其中的一个小男孩也做了“人妖”,我在曼尔镇演出时还碰到过他。
我作“人妖”纯粹是生活所迫,在泰国,只有穷人的孩子才会去干这个。我到泰国时已经6岁了,按理说早错过了训练的最佳时机,别人一般两三岁就开始接受女性化训练,但父亲找不到别的希望,只好求人家收下我。由于我天生就比较女孩子气,所以位于曼谷附近的那所专门培养“人妖”的学校收下了我,还给我取名叫尼莎,在当地话中是“乖妮”的意思(我的中国名字叫方××,现在父亲仍习惯这样叫我)。
最初人家骗我说是打预防针,我就很顺从地接受了,后来我才知道注射的是女性激素。每天除注射激素外,还要进行形体训练和舞蹈训练,以适应将来的演出需要。穷人的孩子只有走这条路才可以相对多赚点钱,要不就得去做童妓,供那些恋态的人狎玩。
我到13岁那年就发育得非常好了,皮肤细腻,双乳高耸,臀部浑圆,说话也非常女性化了。除了指关节比一般女性略粗外,别的根本看不出是一个男子身。
我14岁时开始参加芭堤雅的“蒂卡萨”歌舞团演出。芭堤雅人口不足5万但每年接待350多万游客,是泰国最著名的“人妖”娱乐城。
我所在的歌舞团规模算小的,才十多个人,但每月收入仍上亿泰铢。由于我来自中国,会讲汉语,所以团里很看重我,让我兼任报幕员,用英、中、日三种语言进行内容介绍。我父亲现在团里打杂,月薪850泰铢(折合人民币280余元) ,我的收入自然高些,有6000多泰铢,但我还要购买药品和化妆品以维持美貌,而在泰国,这些东西出奇地贵,事实上我每个月的纯收入也是非常少的。
更让人不敢想象的是,干我们这行吃的是“青春饭”和“色相饭”,到30多岁“人老珠黄”,团里就会叫你开路,而除了唱歌跳舞之外,我们什么都干不来,先前的收入只能用来糊口,自然买不起维持美艳的昂贵药品,而一停药,身体就会变形,变得奇形怪状。有的人因不堪其丑而选择了自杀。而事实上,大部份“人妖”一般也就活个40多岁,生命便宣告终结了。
我们歌舞团的老板叫巴猜,他知道我们这个歌舞团在小城排不上号,为了吸引观众必须别出新招,所以他常常想些新点子,例如让观众给我们拍裸照,与我们单独接触,这些大胆举措都是我们团先搞起来的,要不是他的这种“开放意识”,你们也不可能采访到我,别的团都有铁规矩,不准接受观众的私人邀请,更不准披露个人的情况。
来看表演的有很多是中国人,听说前些年你们那儿政府管得很死的,其实,相对来说,“人妖”表演算是比较高雅比较正规的,色情的成分不多,也不严重。再说,实际上观看者和表演者大都是一样的男人嘛,泰国的法律也承认我们的男人身份。
我们每晚演两场。一般表演热情奔放的泰国土风舞和现代迪斯科,这些容易煽动观众的情绪。当然我们也表演典雅的法国宫廷舞和中国古代霓裳舞,别忘了,我们自小都受过良好的形体训练和舞蹈训练,属于很专业的演出。再说,我们的布景、服装、灯光、音响都是一流的,我们并不是简单的以变性和色相来吸引观众的。因此每场480泰铢的价位观众都乐意接受,几乎场场爆满,每场可为老板赚上几十万泰铢。
别看我们在舞台上飘然若仙、笑容可掬,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辛酸事:这一辈子结婚是不可能的了,即便过正常人的生活都只能是我们的一个梦想。你注意到刚才演出时我身边那位束高髻的“靓妹”了吗?别看他演出时激情四溢,其实他曾两次自杀过。他平日喜欢读点书,比我们有文化,时常为自己这种不尴不尬的身份痛苦。他家里也最穷,全家四兄妹、三个男孩子有两个做“人妖”,最小的妹妹在一个色情歌舞团卖笑。他和我比较要好,他一直劝我尽快与中国的亲人取得联系,申请回到中国。一次被我爸听见,发了脾气。老爸一直不肯接受妈妈再嫁的事实,再说他还犯有命案,家里人都以为我们早野死在外面了。还有,我现在的“人妖”身份,在中国肯定让人接受不了。
我希望有一天能回美丽的祖国看看,我6岁离开中国,至今已有15年了。15年来,我常常在梦中回到童年玩耍的那片沙滩、草地。父亲说过带我去桂林,那儿是闻名天下的风景胜地,可惜3个月后他就出事了,因此我至今都没见过漓江和象山,只能从画片上去感受桂林山水。泰国这儿出版过一本《中国的名胜古迹》,我一见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父亲也非常想回国,你别看他发火时说决不回去,其实他常常念叨我母亲的小名。有时我半夜里醒过来,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对月落泪,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可怜的父亲,他到泰国后清过垃圾、挖过墓坑,还差点被人拉去当“托”。他身上少了一个肾,出不得苦力,只好捡些轻巧的下贱活干。刚来时,我们讲不来本地话,还常被人欺侮。
在离我们这儿大约30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叫卡里尼的小镇上住着一个老人,是我爸在泰国唯一认识的华人,每年的春节,他们总要聚在一起按中国的传统过节,而我是走不开的,老板很少给我们放假,他必须趁我们年轻貌美时从我们身上尽可能多地榨取每一点利润。当然,我们自己也必须争取时间挣养老金,否则等30来岁被抛弃时,生活就没有着落。
这是我节选了网站上的一个故事,就当做一个实例吧,以此为鉴,我呼吁广大朋友们不要不把人妖当人看
主要指的是在泰国旅游胜地帕塔亚专事表演的从小服用雌性激素而发育的男性。 其中部分是变性人(外生殖器做了手术),而大部分仍然是“男人”,只是胸部隆起,腰肢纤细,完全丧失了生育能力(仍然能够射精),大多人妖都很漂亮,唯一外表上和女性区别是通常手脚较大,并可通过声音鉴别。这一类人多集中在泰国,我们称之为“人妖”。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原因,人妖主要沦为供人欣赏的取乐对象,其生活的辛酸不言而喻。年纪大的人妖往丑角发展,逗逗观众要靠上天赏赐一副比例均匀、细瘦的骨架,不然有再好的容貌,也无法成为最佳女主角,只能跑跑龙套或是往丑角发展了。人妖秀的表演内容,含括各国民族舞蹈和代表歌曲,不仅吸引观光客,就连当地人也常光临。除了欣赏豪华的歌舞表演之外,也可看到姿色较平凡的舞者表演笑剧。
在泰国,几乎在任何地方都能碰上人妖,只是你分辨不出来罢了。但人妖在法律上是定为男性的。不男不女,这也正巧符合“人妖”名字的本身。泰国的人妖,主要集中在曼谷和芭堤雅,而尤以芭堤雅为多。芭堤雅是泰国著名的旅游胜地,以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未受污染的海岸线而闻名,倚山傍海,四季气候宜人。该城有两个著名的人妖歌舞艺术团,可观看到最高水平的人妖艺术表演。
在泰国,人妖一般都来自生计艰难的贫苦家庭,可以说,几乎没有富家子弟愿意做人妖。在泰国,有专门培养人妖的学校。一般是从小孩两三岁时开始培养。培养的方式是以女性化为标准,女式衣着、打扮、女性行为方式、女性的爱好。同时,更重要的一点是吃女性荷尔蒙药。这种药的作用在于抑制男性生殖器官的发育,促进体内新陈代谢,并向女性发展。一般有十多年的服药期。十多年后,男性生理特征便逐渐萎缩,如男性阳具,就会变得又短又小,而皮肤就会变得细润,有光泽,臀部、胸部会越发达,像女性一样,肌肉减少,皮下脂肪增多,皮肤富于弹性,胸乳增长快的,比普通女性还高耸、浑圆、挺拔。
在这期间,学校便要教授许多技艺。比如让她们学习舞蹈,熟悉声音。练功是极其艰苦的过程,腿功、腰功、头、手、脚等,都要进行严格的规范化训练,这种训练的苦,一般女性是难以承受的。为了培养出一批优秀演员,有的人妖艺术学校或艺术团体,还要选拔人妖送往国外,比如美国、日本或其它国家深造。所以,人妖艺术表演水准是相当高的。
至于这些人妖演员,优秀的,每月月薪有一万泰铢,差的,则只有一千元左右。而她们每天平均要演出三场以上。演出收入归剧团老板,老板根本上是将“她们”作为发财致富的工具。所以,为了生存,人妖就不得不拼命地赚钱。
但“她们”赚钱的途径除了出卖色相以外,又别无选择,所以不少人妖只好在外胡来。比如在红灯区,许多妓院的老鸨都愿意高薪聘请漂亮的人妖来作拉客的妓女。
人妖在泰国是受到歧视的。虽然法律规定她们为男性,可是从来没有人把她们当作男人看待,只把她们视作一群玩物。她们自幼接受女性化的教育和熏陶,使性格、形态都表现出女性特征。在小学期间,她们在心理发育上就出现严重不平衡。社会的歧视使她们感到自卑和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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