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的刑罚

水果篮子结局2023-04-29  21

古代女子刑罚1、骑木驴

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 。

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

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

古代女子刑法骑木驴的中国古代女子刑罚图:

古代女子刑罚2 、幽闭(属于宫刑)

幽闭是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注:关于幽闭之刑,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 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 。

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 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 ,无法 ,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幽闭之刑、宫刑、椓刑三者的区别

幽闭:禁闭。

参见刘向《列女传齐威虞姬》。

宫刑:男去势。

椓刑:椓音啄,《说文》:椓,击也。

将女性耻骨击碎(击打致耻骨骨折)。

由於耻骨此处骨折,故而此处无法被触碰,以达到禁*的目的。

古代女子刑罚3、刑舂

刑舂是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即古代女子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古代女子刑罚4、拶刑

拶(zan)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

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给弄伤了或者弄残了,会对女子的伤害很大。

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刑逼供。

古代女子刑罚5、杖刑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 必须"去衣受杖",杖刑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 之效。

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

》》扩展阅读:古代女子裸刑

古代女子刑罚6、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

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牢狱之中,对待女性的刑法更是花样百出,非常残忍,让那些女囚犯,宁愿死也不想坐牢。 究竟有多少残忍的刑罚

在对女囚中有许许多多酷刑,这些酷刑,杀用不刀,尸不见血,但却奇惨无比,痛苦万状,是古代酷刑中的典型,其手段非常人能够经受得住。

骑木驴,这是针对一些不贞的女囚和谋反的女囚所使用的刑罚,骑木驴本身不是一种死刑,而只是死刑执行过程中的一种附加刑法,但往往没有等到执行死刑,受刑人就因为无法承受酷刑而毙命了,后世在木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更为残忍的方法,那就是铁莲花。“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清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

铜烙,这种刑法一般用于通奸的女人。道具是一个铜棍,插在炉子上面,炉子烧热,铜棍就会烤的通红。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用其残害犯人!

当然对待女囚的刑罚还有许多,今天就只介绍这几种,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在宋代三纲五常的儒家主流思想下,古代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因为,只要女性一上公堂,那就免不了要打板子,打板子可是要脱裤子的,这公堂之外,站着不知道多少街坊乡亲,等到案件一结束,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纷纷对你指指点点,讨论着刚才乍泄的春光。谁不会羞耻的?在封建道德的约束下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必须严守贞操,甚至以身殉节。贞节观念好似勒在古代妇女脖子上的一条绳索。它既是对女性进行单方面性禁锢的武器,也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陋习在观念上的表现。因此,古代的女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失去贞操。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为女囚,便等于从此失去了贞操。

好在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广大妇女也从三纲五常的儒家思想束缚之中解脱了,不让,现在不知道有多少女性要受这些残酷的刑罚。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刑罚非常的多,对待女囚犯的刑罚同样也是非常多,从大汉到清朝,女囚犯刑罚特别多,当你看了下面这几种刑罚的时候,就能明白为什么女囚犯即使死也不愿意坐牢的原因了。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 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开说: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因此,历代法律对妇女收监都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汉代法律规定,妇女非本人犯法,而因连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监禁;需要拘讯的,也只在她的住所内讯问

第一种刑罚:骑木驴

看了这些古代女囚犯的刑法,终于明白古代女囚犯为何死也不坐牢

这种刑罚只针对女性,而且是对于那些陷害杀死自己的男人的女囚犯使用,为了杀猴儆鸡,以此来警惕那些想要谋杀亲夫的女性。其实这种刑罚并不是一种死刑,这只是一种附加刑,但是这虽然不会让犯人立刻致死,整个过程往往比死刑承受的痛苦还要多,所以,往往还没执行死刑,犯人就被折磨死了。

第二种刑罚:洁衣

看了这些古代女囚犯的刑法,终于明白古代女囚犯为何死也不坐牢

通过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专门给女犯人穿戴用的,这一刑具往往给的是那些不遵守妇道的女囚犯用的,没有钥匙是根本打不开的,可见古代女性后无尊严可谈,除了承受金属深深嵌入身体的痛苦还要承受心理的折磨。

第三种刑罚:裸刑

看了这些古代女囚犯的刑法,终于明白古代女囚犯为何死也不坐牢

对于古代社会是一个封建社会,古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更加看重,谁都不愿意让自己暴露于外人,这一点放在现在也是一样,但是这种刑罚在古代就有了,虽然女囚犯不会承受太多身体上的痛苦,但是内心早已被击溃。 她们往往会被别人耻笑一辈子。

第四种刑罚,烙铁

这种刑罚一般是用于处罚那些犯有通奸罪的女性,当烙铁烧红后直接放在犯人身体上,只是想想就知道有多痛了。

看了以上几点,就应该能明白为什么古代女性宁愿死掉也不愿意去坐牢了吧。

监狱从远古时代就存在了,最早的监狱是用来囚禁野兽的,一般都是栅栏或者洞穴,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开始用来关押犯人和俘虏,再慢慢发展最后,有了国家之后,监狱也就随之出现,关押的都是罪人或者俘虏。

古代监狱,最黑暗的地方就是女囚。没有办法,男人会犯罪,女人同样也会犯罪。古代还是很人性化的,在最开始的时候,就会把男女分开关押。

按理说,这也是很合理的事情,但是,为什么历史上很多女囚还没进监狱就畏罪自杀了呢?

在古代,很多女囚都是被判处关押,只要在监狱里面待上几年,就可以出狱恢复自由身了,坐牢可能不会死,可以保一条命,但是他们却选了自杀,为什么?说到这你们也应该知道,女子在监狱里面一般都会受到非人的折磨,而且往往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则更是家常便饭。

很多女囚忍受不了这样的屈辱,于是都选择了自行了断,并且古代还有牢头把女囚当成妓女来接客用,这对古代女子来说,更是不可接受的折磨。

监狱对于女囚来说,一进了监狱,什么人格、尊严以及贞操等等,统统都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被他们摆布、玩弄、奸霪。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女性地位低下、不受人所尊重,所以古代女子宁愿死也不愿意进监狱,因为在里面那样比死还让她们难受。

一进监狱呢,所有的女犯人都不得不接受所有男狱长,小吏的人身审阅,话说虽然犯了罪,但是要保持基本的隐私权的,可是他们才不管,而且完全认为这是合理的,套用一句经典的话,就是,你有本事犯罪,你就得有本事让我欺负,。正是基于这样的内幕,当权的官员出于一点点的仁慈之心,一般不把罪比较轻的女性收押,如果是因为连坐 ,就在家里受刑,受询,这是属于极其幸运的 。

而大部分女犯人,都会由官媒婆看管,经常听说容嬷嬷的演员经常被人骂甚至动手,当然是因为人家的演技好,而这个官媒婆就是比容嬷嬷都厉害百倍的人物。她处理新报道的女人就是先进行饥饿示威,然后一言不合就拉出去打一顿,而且还不让这些人睡觉,如果还有不听话的,干脆倒立着再打一遍顿,总之各种手段来一遍,就是要让她们生不如死,反正古代的这些老女人大概就是被贞洁观念束缚太久,太寂寞了,所以各种变态吧。

还有一些罪比较重的,比如做贼的,就是关禁闭。而那些潘金莲似的二奶人物就更是会遭到非人的待遇,为啥,哪个比如花还美的会去当小三,所以被衙役看上就是很正常的事,虽然她们做的不是什么干净的事,可也耐不住这么多人折磨,再加上舆论和心理的压力,只好一死解脱。

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为女囚,便等于从此失去了贞操。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则更是家常便饭。

所以说,古代监狱里谁还管你是不是行经,拿块布擦了就是。

一、古代中国官方的最常用的是捋指,也用裸体杖 背等。 民间常用的残忍刑罚有如下几种:

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女性在古代如果犯罪了,遭遇肯定是比男囚要悲惨,女性监狱从无到有,从有到人性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犯罪入囚的女性,哪是“悲惨”二字可以描绘。

古代女性犯人贞洁难保

女性在我国历史上的朝代中,地位一直不高,他们犯罪受到的处罚要比男性重,有时候甚至她没犯罪,但是男人犯罪了,她也要受到牵连,甚至因为什么被处罚都不知道。

最早期的监狱形成在商朝时期,当时的法度并不健全,女性如果犯罪了,就会被关起来,这里有一个细节,当时并没有女子监狱,而是男女混监,这样一来,女性囚犯的遭遇不会很乐观,经常被欺负不说,贞洁很难保证。

古代女子失去贞洁,比失去生命还惨,这些女性在受到侮辱后,多数都会轻生,有的女性只是被诬陷或者很小的罪过,最终却无颜再活下去,令人惋惜。

到了春秋时期,女子监狱独立出来,对女性犯人有了一定的保障。但是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对女性提供完全的保护,毕竟衙门中的衙役等人,在监狱内部还是会对女犯人进行一些侵犯行为,女子不堪受辱自尽,正合他们的意,死无对证。

古代女性犯人刑罚更重

古代女人犯罪代价极大,最巅峰的时候,只有是被怀疑有罪,在进入审讯阶段,就开始了对女性的惩罚。

这种惩罚远远超过女性能够承受的范畴,例如,在审问之前,女性要受到笞杖刑罚,这种刑罚对女性伤害大,因为笞杖在行刑的时候,需要脱下裤子来执行,等到执行完毕,屁股已经血肉模糊,心理受到的伤害更是深重。

如果女人是因为奸情被抓,那么更加痛苦,需要脱光衣服在审讯的地方绑在架子上展示一天,在这一天中,会有一些无赖前来羞辱她,让她生不如死。

犯了奸*的女子,古代对她们的刑罚花样繁多,不胜枚举,在此仅仅列举几个名字,不再详述。如:浸猪笼、烧铜阳、幽闭、骑木驴等等,都是对女性伤害极大的刑罚,甚至会要了性命,即使刑罚没能要命,最终女性也会选择自己了断,毕竟她们就算出去也没有生存的环境了。

女性监狱环境提升

女性犯人的环境到了明朝有些改变,增加了不少人性化的规定。

《大明律》:“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监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十。”

从《大明律》的记载来看,妇人犯罪已经不可收监,有丈夫的让丈夫收管,没丈夫的让亲戚和邻居看管,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的保护女性犯人的贞洁不受侵犯,大大改善了女性罪犯的安全,毕竟她们所犯罪不至死。

但是女性犯罪如果犯下的是奸*罪和死罪,则不在此列之内,必须进行收监。死刑犯不必说,必然是重罪,不可能还对这样的女犯人宽容。犯奸*罪的女犯,则无贞洁可言,收押在监狱,也没有那许多的顾虑,属于罪有应得。

总之,在古代的女性犯人下场十分悲惨,比男囚犯更加悲惨,这也是古代女性社会地位使然。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性化的律法逐渐完善,女性的地位也已经逐步提升。

在古代一些资料上,可以看出当时法律规定女犯斩首要脱去上衣,遇到公主,郡主犯法斩首的时候,监斩的很为难,就把公主衣领撑开,直到露出乳头为止,是否真有此事呢其原因是为何北魏孝文帝改革有这么一项措施:废除裸体而斩的规定。长期以来,北魏在行斩之时,犯人要上身裸露,虽有“入死者绞”的规定,但是斩刑依然是常用的刑罚。孝文帝认为:“刑法所以禁暴息奸,绝其命不在裸形。”并下诏:“民由化穆,非严刑所制。防之虽峻,陷者弥甚。今犯法至死,同入斩刑,去衣裸体,男女亵见。岂齐之以法,示之以礼者也。今具为之制 。” 这样,受戮者免受裸骸之耻,同时不污风化。太和元年诏曰:刑罚所以禁暴息奸绝其命不在裸形(故事斩者,形伏入死者绞绞虽有律未之行也。)其参详旧典务从宽仁司徒元丕等奏言圣心垂仁恕之惠使受戮者免裸骸之苦普天感德莫不幸甚臣等谨议大逆及贼各弃市袒斩盗及吏受赇各绞刑踣诸甸师。又诏曰:民繇化穆非严刑所防制之虽峻陷者弥甚今犯法至死同入斩刑去衣男女�见岂齐之以法示之以礼者也。《册府元龟 卷六百十一 刑法部·定律令第三》过去为了行刑的方便,古代男犯行斩首刑时一般要脱去上衣,但不知从何时开始,连女犯被斩首时都要脱去上衣,此规矩是从何时开始的恐怕无从考证,由于去衣斩首和去衣受杖不一样,它只是一种“附加刑罚”。可能是官府觉得效果好,于是便成了俗成惯例,因此并不是所有女犯行斩刑时都会被脱掉衣服,而且一些有身份的女犯会向官府提出和衣受刑,被允许的话也得以幸免,秋瑾便是一例。另外还有一些女犯是被完全脱光后斩首,这已是极端例子了,数量极少。 同样是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竟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治病,而且还必须是死刑犯的血,甚至还衍生出死刑犯的肉也有治病效果,连用来绑犯人的绳子也有莫名奇妙的作用。这一点连女犯也不例外,她们的头被砍掉后同样有一群人向刽子手递上馒头,留在刑场上的尸身也有人上来割肉,真的是死后也得不到安宁。官府对偷情的女人的其中一种刑罚就是剖心,这又是一种起到额外羞辱女犯作用的死刑,行刑前首先要脱光女犯的衣服,刽子手一手抓住女犯的左乳向上提起,另一手持刀从心脏处割入,将周围的肌肉割掉直到心脏露出,然后再用刀将心脏挖出,可以想像整个过程中犯人承受着的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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