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由多层次的行政区划建制构成,从法律上划分包括直辖市、省辖设区的市。
地级市,省辖市,市级县,县级市的区分要领
1,地级市,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的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
2,省辖市,过去的行政区划称呼,指隶属于省或自治区的"市",包括地级市和县级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据此推理,"省辖市"指除直辖市以外的所有"市"。
3,市级县,是省、自治区所设地方行政单位;行政地位比市低的县级行政区--县(县)。作为区划术语,"市级县"还未开始正式固定下来。
4,县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属于县级行政区,由地级行政区管辖,地位与县、区(市辖区)相同。直辖市没有县级市,个别县级市由省级行政区管辖。
地级市由地区行政公署演变而来,起源于八十年代的“地改市”与“地市合并”改革。作为一直以来的二级行政区,一般都是代表了全国大中型城市。因此,一般听地名感觉耳熟的就是地级市啦。当然自己补习地理知识最管用。有个小窍门,看地名,某个市的上级还叫市,那么它就是县级市,它的上级就是地级市。例如这个地名: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
一开始通过县级市改革,使得县可以改市,保障其发展空间。但由于地级市设立太少部分地区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在事实上有增设二级行政区数量的需求。 所以部分县级市就算省直管,基本享受地级市的权限。另外绝大部分身份证上只要住址是县级市就不会写地级市,因为法律上地级市管县级市算“代管”。
虽然这导致前文中我提到的小窍门失效,但记住为数不多的省直管县级市就可以啦。
省直管县级市:神农架林区(县级)和整个海南省的县市(除了三亚、海口、三沙、儋州)。省直管副(准)地级市:济源市(已被赋予完全的地级市权限)、珲春市(已被赋予完全的地级市权限)、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
省直管县级市:河北的定州市与辛集市,名义上已经直属省政府,但实际执行上没有脱离以前“代管”它们的地级市。也有一些其他的省直管县/县级市,但仅仅财政上省直管其他方面并未完全脱离所属的地级市,故不赘述。
1、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级行政区划之一,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数量逐渐稳定下来,截至2017年10月2日,在总计334个地级行政区中,其中有294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7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地级市已逐渐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2、中国城市级别划分
第一级: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
第二级: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 。
第三级:14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
第四级:其他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
第五级: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大于50万、重点旅游城市。
地级,就是省级下辖的一级政府,一般都是市。
县级,以前的县一般没有市的称号;后来因为一些县人口多,或经济实力强,还有就是离地级市中心远,事实上成为经济独立的个体,为了更好地发展,都想要一个“市”的称号(国外一两万人的城市就可以建市,选个市长),但升为地级又不可能,所以出现级别不变(仍为县级,归地级管)称号为市。
直辖市[省级] >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 > 地级市[地厅级] > 县级市[县处级]
1、地级市是在省与区县之间的一个暂存的行政单位,目前地级市代为管理一部分区县,本来应该是由省直管县市区的,国家也正在向这方面推进发展,就是由省直管县市区。
2、县级市就是相当于县区一个行政级别的市,县级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区县是同级,县级市虽然名义上是市,但是行政级别只相当于县级。然后县级市和区县下面就直管街道和乡镇。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行政机关单位。
县级市与地级市的区分:
县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属于县级行政区,由地级行政区管辖,地位与县、区(市辖区)相同。直辖市没有县级市,个别县级市由省级行政区管辖。
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为地区级别的"市",故称"地级市"。截至2015年4月,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共计334个,包括291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10个地区、3个盟。
地级市一般都下设"市辖区",但截至2015年6月,甘肃省嘉峪关市,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海南省三沙市和儋州市共5个地级市未设"市辖区",俗称"直筒子市",另外一些地级市还代管县级市。副省级市的行政区类别也是地级市,但其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比普通地级市的高。
可见,县级市通常是归地级市管辖的,地级市的市长是通常正厅级,县级市的市长是通常正处级,所以地级市比县级市的级别高。
扩展资料:
县级市设立标准
(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方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含县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工、长年临时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镇、街、村和农民集资或独资兴办的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城镇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以及驻镇部队等单位的人员,下同)不低于12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经济指标均以199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二)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人至400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10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7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业的人口比例不低于25%,并不少于12万人。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70%,并不低于1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8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80元,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0%,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5%,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县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级市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地级市,省辖市,市级县,县级市全部的内容,包括:什么是地级市,省辖市,市级县,县级市、“地市级”是什么意思、地级市是什么级别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