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领取流程及地点
洛阳失业保险金应该怎么领取?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标准是什么?这位边肖本地之宝为您提供了一个洛阳失业保险支付指南。
资格。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却因为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期限
洛阳市、新安县、栾川县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1600元/月;宜川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元/月。新的失业保险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收集期:
职工在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缴费凭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到原单位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生活补助证件的手续。办理领取失业保险证件手续的,应提前进行失业求职登记。
1.失业前,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获取材料
(1)《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通知书》;
(2)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领失业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