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因本人意愿以外的原因中断就业;已登记失业,有求职要求。
2.失业前与用人单位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