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购房合同签订后可以改名字吗)
确定房源后,购房者会需要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购房合同的成立是否等同于合同的生效?
购房合同的成立是否等同于合同生效?
购房合同的成立不等同于合同生效,成立不一定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和产权转移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但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正当、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一般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必须遵守。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前,一方无正当理由的,责令继续履行:买受人未支付房价款的,责令支付;出卖人未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或者管理的,责令交付;依法不缴纳契税的,应当缴纳契证;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当补办。
同时,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定金和违约金责任的,一方违约后还应当承担定金和违约金责任。因此,《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与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关系的规定》明确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在房屋产权变动中的公示功能,规定转移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而非其生效要件;应赋予当事人基于房屋买卖合同主张债权的权利。即使产权未登记,出卖人反悔但无正当理由,买受人也有权要求出卖人协助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购房合同签订后可以改名吗?
在一定条件下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改名。首先,如果签了购房合同,想改名,需要和原当事人协商,征得其同意。如果房屋已经从银行获得贷款,则需要抵押权人的银行同意更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物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交存抵押权人。转让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的,推定合同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