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和东吴都曾多次恩赦,为何气度恢宏的诸葛亮,却极少大赦天下

曹魏和东吴都曾多次恩赦,为何气度恢宏的诸葛亮,却极少大赦天下,第1张

曹魏和东吴都曾多次恩赦,为何气度恢宏的诸葛亮,却极少大赦天下

古代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时,往往采用“大赦天下”的手段。《尚书·吕行》中也有“五刑之嫌,赦五刑之嫌”的说法。可见,在古代,宽恕制度已经初步形成。

所谓“赦”,即免于刑罚,只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赦”,即赦免某些地区罪犯的刑罚。至于“赦”,就是“宽恕”的意思,就是减轻处罚,从宽处理。例如,当法院给出一个“良性基调”时,它意味着减轻一个重罪犯的刑期,释放一个轻罪。

自汉代以来,儒学兴盛。据相关统计,汉朝已经赦免了218次。到了汉朝末年,三国无论是曹魏、吴栋还是诸葛亮之后的蜀汉,都得到了多次赦免。只是诸葛亮在位期间,很少说赦。只有在蜀主刘禅即位时,他才出现过一次。诸葛亮雄壮,人尽皆知,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上图_诸葛亮

一、诸葛亮“赦不妄”

诸葛亮对大赦的态度可见于《华阳国志·留侯·朱治》:“丞相明时,有肯赦之人公开回答,‘以大德治天下,不以小恩小惠,故匡衡、吴汉不愿赦。第一,皇帝说:“我在对付陈元方和郑康成的时候,每次看到公告,就知道控制混乱的办法,从来不说什么宽恕。”如果刘京生和虞姬父子互相原谅,他们会受到怎样的对待!"

诸葛亮出身名门,熟读儒家经典,但不是标准的“儒生”。他一生所学纷繁复杂,有法家、名家、纵横家、道家等多种学说。在蜀中,诸葛亮担任禅的老师,抄写《申》、《韩》、《管子》、《六韬》等各种经典,传到刘备耳中。申不害和韩非子是先秦时期法家的代表,管仲是诸葛亮的“偶像”之一。诸葛亮不赦的做法明显是受了他们的影响。

以上_韩非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法家韩非的著作集。

韩非子,曾云:“今天的缓刑和宽大处理是有利于恶人和伤害的好,这不是为什么我们应该对待他们。”这才是重点。自古以来,刑罚和法律就是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一旦国家疏于惩罚,习惯用大赦来维持统治,恶人就会趁机作乱,侵吞好人的利益。换句话说,如果国家经常宽恕,轻微犯罪的成本会大大降低;一旦降低了这种约束,那些有权有势的地主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公然践踏法律。久而久之,不仅会导致社会动荡和混乱,还会大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这绝不是废话。东汉桓帝时期,社会黑暗,朝廷为了建立仁慈,加强皇权,不得不频繁大赦。当时有个术士叫张承,因为“推赦”而教儿子杀人。其实所谓的“占卜”只是一个借口。根据叶凡的《后汉书》和谢承的《太平天国观》记载,张承是宦官集团的附庸。张利用自己职业的特殊性,轻而易举地与掌管国家大事的宦官取得联系,然后利用“大赦”大做文章,或攫取私利,或杀人泄愤。

上图_郑玄(127-200年8月29日)

面对这种行为,别说别人,就连陈济、郑玄等儒道大师,都“绝不宽恕”。这是诸葛亮用来反驳臣子的有利论据。这里的“不赦”是刘备和他共同制定的基本国策,不可动摇。你看,刘表、刘章虽然对下属很好,但还是有很多豪强隐瞒异心,意图颠覆他们的统治,使得政局更加混乱。

《管子》说:“宽仁,小利而大害,故久患;如果没有宽恕,那将是小害而大利,所以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祝福。”诸葛亮把自己和管仲相提并论,深受其言论影响。这一观点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裴松之引《郭冲五明初事》之一:“明刑法严而急,人刻而剥,君子苦而怨。”诚然,诸葛亮依法治蜀,招致不少非议。甚至法正也说服了他。但诸葛亮一直认为“以大德治天下,不可小恩小惠”,再次强调了“以法制权,以仁义为行”的观点。

上_法正(176-220),字晓之。

这种颇具法家色彩的执政理念,与曹操的二十五年不赦有异曲同工之妙。说白了,从东汉末年开始,不断扩张的豪门掌握了社会上绝大多数的资源。魏、蜀、吴建立时,虽有豪族地主的支持,但为了巩固皇权,孙三族仍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加以牵制。

这是因为:频繁的特赦显然会破坏法律制度的公正性;一旦纪律松懈,就会助长这些巨头的气焰。在混乱时期,需要严厉的惩罚。就目前而言,只要求平等对待,限制他们利用自己强大的影响力干扰社会的正常运转。只有这样,国家才能走上正轨。

上_刘禅(shàn)(207-271),即蜀汉怀帝。

第二,为什么对已故的蜀汉大赦?

从蜀汉王朝建立到诸葛亮去世,只有两次大赦。一次是刘备登基,一次是刘禅登基。在某种程度上,大赦实际上是皇帝的特权,是他们用来强化皇权、显示权威的关键手段。因此,天帝实行统治,他经常通过大赦全世界来显示他的统治地位。

也正因为大赦是皇帝的“专利”,所以诸葛亮即使想大赦,也不能“越俎代庖”,直接越过刘禅去做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会搬出前皇帝刘备来“背书”,以证明自己无意染指“大赦”之权。不幸的是,诸葛亮死后,上台的刘禅没有强大的手腕来控制朝廷。因此,从那以后,蜀汉经常得到大赦。

上图_蜀汉的宽恕台。来源:陈俊强关于魏晋南朝恩赦制度的论述。

从上图可以看出,诸葛亮死后,蜀汉民族共十二次大赦。而且不难看出,伴随着大赦的,还有很多政治军事行动或者星象灾难。这让人联想到东汉末年桓帝、灵帝时期,国家大事逐渐混乱,皇帝几乎一年免一次。如此高频率的宽恕恰恰反映了社会动荡和政治黑暗。同样,蜀汉末年的大赦也是刘禅对益州地方势力的变相妥协。

唯陈、董爵、诸葛瞻在位时,“姜维昌征伐外族,黄皓为官,窃得机柄,以致政刑失和,民心转背。以乔舟为首的益州本土势力抬头,借机鼓吹“投降论”,引起朝廷内外动荡。

以上_乔周(201-270),名滇,巴西西充郭县(今四川西充县胡爱书镇)人。

在这种情况下,蜀汉各派之间的矛盾,执政首领与地方家族之间的矛盾,老百姓与家族之间的矛盾,都需要一次又一次的特赦来暂时缓解。这是刘禅经常使用宽恕的根源。

然而,这种“饮鸩止渴”的方式虽然暂时缓解了政局,但却在无形中再次激化了社会矛盾,导致益州土著更加肆无忌惮,进而加速了蜀汉的灭亡。

作者:瀛洲海可更正/编辑:莉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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