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选官制度经历了怎么样的变化?察举征辟制的建立

汉朝的选官制度经历了怎么样的变化?察举征辟制的建立,第1张

汉朝的选官制度经历了怎么样的变化?察举征辟制的建立

汉初的官员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按官衔选官,所以汉景帝习惯说“武官多”;二是选自郎官,即中郎将、侍郎、实践家、谈判郎等。隶属于朗·钟灵。

郎官的职责是守卫皇宫,充当皇帝的葱。一段时间后,如果中央或地方官员有空缺,可以从郎官中选拔。郎官多出自任子和罗旋。

拥有2000石以上的官员,任职三年后,可以推荐自己的一个子女做阿郎官,或者是洗马、赐妻等的王子,也就是所谓的任子。它是货币资产。汉初规定,拥有十万元以上资产但不是商人的人,要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财物,才能被任命为郎官或普通官员,这叫选官。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到汉武帝时,军事贵族和地主势力已经衰落,官员大多来自“任用”和“选拔”,很难选拔出真正的人才。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西汉的统治基础,推行了新的选官制度,注重选拔人才,充实官僚机构。

所以汉武帝即位后,除了沿袭上述制度外,还建立了一套新的选官制度:

首先是检察制度。到了汉文帝时期,已经有了德与孝的选择,但没有形成正式的制度。汉武帝时开始明文规定,所有宰相、列侯、刺史、禁卫、平等候选人都是经过考试选官的。

元光元年,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让郡国每年有一个孝。从此,县乡每年推孝的司法制度正式确立。汉武帝除了以连笑为主要的选士科目外,还不定期地设置了冒菜、贤德方正、文学等科目,以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的优秀人才。

这些被带到中央的官员,一般都在郎部任职,由郎官逐步提拔。

二是征用制度。征收制度包括两部分:皇帝的征收和政府、州、县的罢免。称为征召,是指皇帝直接征召有名望、有德行的人做顾问,或者只做公事,征召不定期举行。

第三是给官方写信。与征用制度相适应的,还有“公车上书”制度。世界上的官员写信说事情。如果有什么功绩,就授予他们郎中、大臣的中级官衔。汉武帝时期,写信自荐的人多达上千人,如主父偃、东方朔等。

第四是选择博士生。农历五月初五,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为五经博士立弟子,每年考一次。凡考过以上者,可补文学奇闻之官空缺,考得甲等者,可为郎官。

汉武帝通过这些措施,选拔了一批人才,并开始称之为“汉室之成者,道成也”,从而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封建统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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