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3130
时间:2022-05-13 09:10:01
作者:乔
全国动产抵押登记系统
什么是动产融资登记?
动产抵押登记是如何规定的?
为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务院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是一个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为动产和权利担保提供统一登记和信息查询服务,以促进企业动产担保融资。
2021年新增动产抵押管理办法?
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办发〔2020〕18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该决定是对《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标志着我国正式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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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3 09:10:01
作者:乔
《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承办动产统一登记和权利担保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开展服务登记。主体在市场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查询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通过互联网自主办理;注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注册人承担;登记机关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不予事前核准登记。
统一登记范围内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种类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其他可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1月1日以后,人民银行办理新的登记和注销。之前已经注册过的,不需要重新注册。为保证市场平稳过渡,设置两年过渡期,征信中心接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历史注册数据。过渡期内,法律查询义务仍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增加便民服务,提供辅助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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