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成员单位:
根据3月30日下午新冠肺炎全省市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就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出入日期人员的查控。从我国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进入和返回日期的人员,应提前3天申报登记,并引导其申请山东省卫生编码登记项目。他们要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点对点”取货和闭环管理,不允许自行移动。3月16日-23日期间,对国内重点地区入境和返回日期的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居家做核酸采集和检测。自3月23日起,对在我国重点地区入境和返回日期的人员实施隔离7天,居家监测7天,前5天每天和第7天各检测一次核酸。要广泛宣传动员,要鼓励外地人远离不必要的那一天,本地人远离不必要的那一天。确需留枣的,应当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镇(街道)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证明,方可留枣。
二。加强对乘坐K48次列车的相关人员的追踪和追查。对于3月28日乘坐K48次列车来广州的人员,要立即执行安排,公安机关尽快将相关信息推送到所在区(市)追查流向源头,及时对密切联系和亚密切联系人员进行严格隔离控制。
三。切实加强对外来驾驶员和乘客的有效管控。【/s2/】从重点区域进入我市的货车应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必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住在当地重点区域的司机和乘客请参照第一条。外地驾乘人员由所在区(市)和枣庄高新区引导,按照相关要求坚决管控。
四。继续加强对全市棋牌室、网吧、KTV、电影院、洗浴中心、酒吧、健身房、游泳池等封闭式休闲娱乐公共场所关闭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它们应该完全关闭。
五、加强和规范医院管理。严格按照医院预防的要求,做好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和陪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对陪护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陪护期间不换人、不外出,严格落实个人防控措施。即日起,市精神卫生中心、市胸科医院全面关闭,严禁医务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外出。
六。清明节期间加强疫情控制。停止所有人员跨城流动,节后查行程单码,违者严肃处理。全市党政干部要带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倡导网上祭扫和代客祭扫,民政局要带头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七。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严格的社会控制。对隐瞒行程、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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