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更新。
《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要求: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避免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和居民住宅。
物业公司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乱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应当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应当依法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
相关阅读:
《条例》第三十六条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旧住宅区纳入旧住宅区改造计划,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改善旧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条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调采取扩大停车位、引导分流停车、潮汐停车等措施。旧住宅小区周边,确保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并鼓励和支持在老式砖木结构等火灾危险性高的房屋安装独立的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