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万州区塘坊新城区龙四路拆迁范围
集合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为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石村在万州区周家坝街道拥有的土地和房屋。
房屋征收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起一个月。
[延伸阅读] 征收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办发〔2011〕123号)等有关规定,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万州区汤芳新城斯隆路道路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万州区汤芳新城斯隆路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重庆市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万州区周家坝街等。,属于红线内的土地和房屋。
三。征收实施单位: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万州区房屋征收中心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
四。签约期限: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六。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按照《万州区汤芳新城斯隆路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七。土地使用权:依法征收房屋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八。被征收人权利:被征收人不服房屋征收决定的,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房屋征收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