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第1张

天津东丽区北部区域参照防范区管理(附交通管制公路)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经综合研判,决定从5月20日起,对东丽区北部地区[东丽区金瀚公路(不含)及外环路以东(不含)所围区域]参照预防区进行管理和限制。

届时将有陆金线(外环-金钟赫大桥)、杨北线(晋宁高速-金瀚公路)、赤海路(晋中公路-金瀚公路)、汉靖路(晋中公路-京津高速)、东丽湖路(东丽大道-金瀚公路)、东丽大道(东丽大道

1。控制区内非疫情防控人员尽量减少流动,禁止聚集。

各社区(村)加强出入口值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必要的疫情防控人员和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相关单位人员实行两点一线,减少人流、车流。

二。在管制区内,除下列车辆外,所有车辆不得离开管制区:

1.执行任务的医务人员驾驶车辆(具有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

2.救护车、消防、抢险、环卫保洁、殡葬等特种车辆;

3.承担标本检验、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和人员运输、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任务的车辆(需持有相关通行证);

4.持有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行证件的车辆;

5.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公务车辆;

6.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可凭工作证或证明文件通行。

7.运送孕妇、患病医护人员及其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需要紧急通行的车辆。

违反规定离开控制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3。通过管制区的车辆可绕行津汉公路、外环线、京津高速、京津塘高速、京宁高速等。交警管制时,应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

四。东丽区居民积极配合区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交通管制等防控措施,保持相对静止,减少人员流动。对拒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东丽区居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的法定义务,服从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要恐慌、轻信谣言、造谣、传谣。一切以官方通知为准。

参考防范区地图(红线内,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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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92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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