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张

2022年南宁马山春节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运行。奥米克隆等新菌株不断出现,“外防内进”压力持续加大。我国多个省份均有新冠肺炎疫情局部蔓延的报告,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境外和境内来(回)马山人员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健康、安全、欢乐、祥和地度过节日,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22年新冠肺炎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01,严格的风险人员健康管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风险地区来(回)马山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区人群、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群、14天内有本地病例的省份来(回)马山的人群,按照设区市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48小时验证。【/S2/】1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半自理或非自理等特殊人群确实无法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经县指挥部批准,只能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由所在社区、村负责相关控制信息的管理和报送。风险人员来(回)马山前,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社)和单位报告,到达马山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社)和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乡镇、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分工明确,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做好风险地区、高危岗位回归人员的布点、网格化管理和健康管理服务,确保重点人员在家集中或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采样检测到位,确保“不漏一人”。

凡明知是“三非”人员、非法移民和风险区回(马山)的人员,私自庇护,不主动报告疫情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建议在外地停留的亲友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果没有核酸检测报告,应建议立即去附近的医疗机构采样检测。

02、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的区域联动

县联防联控组、交通组、专运班、医疗救治组、流调组、各镇等部门要对全国各地推送的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以及从我县密切接触者中检出的亚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控制等措施。县卫生、公安、大数据、政法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强实时信息共享,准确确定风险人员,发送短信,分配编码,快速实地查人,确保每一个风险人员都有人查、有检测、有健康监护或隔离,做到人数、人头、位置、管控一清二楚。

03、加强输入性疫情防控

(一)严格实施异地解除隔离人员闭环管理。县联防联控组、交通组专运班、医疗救治组、流转组、各镇等部门要及时推送和共享异地和境外解除隔离人员信息,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全程闭环管理和健康管理,做到及时准确管控,确保“不漏一人”。县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督促相关企业和经营业主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的疫情防控要求。县公安局牵头,乡镇等部门配合,加强对“三非”人员的查控,坚决堵住境外输入的漏洞。

(2)严格实施高危岗位人员闭环管理。对从接触入境人员、货物和环境的陆、空空和水口岸高危岗位返回的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高危岗位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明确底数、固定人员、规范防护、全时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高危岗位岗前培训。

(3)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感染防控。县级集中隔离专项工作组、医疗救治组、卫生健康部门要向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要进一步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场所的防控措施,特别是人员隔离、环境消毒、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隔离解除标准,人、物、环境三样均为阴性解除隔离。对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要立即追查源头,全面排查,评估风险,重新计算并延长隔离时间。医疗机构要严格做好人员分流等控制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和探视管理,接收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毒,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04、加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1)严格人员差旅要求。倡导地方节庆,严格限制民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县(市、区);如果14天内没有必要前往境外和国内已报告新冠肺炎本地病例的省份,如果确实需要前往,必须在出发前向所在社区(村、社)或单位报告。区外的,应当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时按来(回)马山的人员管理,发生的费用按自付原则按有关规定执行。高危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离岗14天以上,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发热、健康代码“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应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如发现个人健康代码变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应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工作,在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

(2)加强春运高峰疫情防控。县交通局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况,科学组织运输,防止旅客滞留,加强培训和演练。汽车站和其他交通站点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口和安检通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的扫描或核对工作;加强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旅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剂等储备。,并在出入口等显眼处展示,方便乘客购买和使用。增加运输站场和车辆的通风、消毒等措施的频次。严格控制长途客车等车辆的载客率,减少车辆内人员聚集和行走,提醒乘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戴口罩、手部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运输一线员工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期间的个人防护。

05、加强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举办集会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和促销活动,减少农村集市的规模和频率,控制人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加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推迟的推迟,尽量召开网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对5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会议严格按照区市有关文件要求召开。尽量不举办大型聚会活动,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推迟,丧事简化,不办酒席”。如果真的有必要,尽量缩小活动规模。人数原则上要控制在50人以内。承办五桌以上宴席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防控疫情,确保用餐人员在落实扫码、现场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并做好餐厅的通风和消毒工作;个人自行举办五次以上宴请等聚餐活动,必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并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对5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景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员工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完善旅游景区分级应急预案,做好保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加强旅游景区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保障群众正常旅游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的常态化防控,督促落实新冠肺炎加强预防接种,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采样,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和游客应佩戴口罩,并采取体温检测和卫生编码检查等措施,避免该场所聚集性疫情的发生。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保管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用餐人数和用餐距离。

(4)加强个人防护。开展多渠道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交、电梯等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挡,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人群、严重慢性病患者等。,应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5)积极推广疫苗接种。县预防接种班、乡镇等相关部门要加快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速度,重点人群要全部接种,确保有接种需求的人群能及时得到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人群预防接种工作,引导适龄人群无禁忌“接种全部疫苗”。加强政策宣传,说明加速接种的意义和加强接种的必要性,同时坚持知情、同意、自愿,进一步强调接种的义务和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高加强接种率。

06、加强多路监测预警,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1)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的“哨兵”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的要求。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在测试结果反馈之前,对所有患者进行观察。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患者等待时间和交叉感染风险。全县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进行闭环严格管理。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进行常规诊疗。

(2)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县级医疗救治组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全面动态采集监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信息,建立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基于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实现共享。

(3)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县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多渠道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网络媒体等重点场所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时效性。县级医疗救治组、联防联控组等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分析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07、加强疫情应急能力,快速处理突发疫情

(1)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工作组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个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统筹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对行业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县级医疗救治组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能力的储备,加强移动式核酸检测设备的储备和检测力量的配置。县级集中隔离专项工作组要改造和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乡镇、工作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流向追踪、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督导等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待命工作安排。他们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尽快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漏补缺,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县物资保障组要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储存轮换制度。

(3)加强应急反应速度。一旦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平级运行。县“两公、一委、一中心”联合动员小组要迅速启动,全面落实“2+4+24”快速反应机制。原则上在确诊感染者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区并向社会公布,24小时内实施相关应急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扩散,尽快控制疫情。乡镇、工作组、相关单位要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简化信息流通环节,确保数据开放权,线上线下融合,数据供给与流向需求同步,提高疫情防控流向和风险人员排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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