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平原县什么时候可以恢复堂食?
3月25日起,平原县餐饮服务单位可按50%限制措施开放食堂
县内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发展形势,经平原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自3月25日起,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除封控区和控制区外)恢复餐饮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餐饮单位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各餐饮单位对所有店主严格执行“两看一考一登记”制度,有红码、黄码者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道)报告;拒绝给发烧咳嗽的人吃饭;返平者,须在晚餐前24小时内出示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有效证明。
第三,严格执行始终佩戴口罩的要求。进店的顾客除了吃饭时间,其余时间都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四。为保证店内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员工上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通风、消毒等卫生清洁工作。
5.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用餐、防止店家聚餐、提倡文明用餐、提倡公筷公勺。
六、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在采购冷链食品时,需要提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保持“三证一码”,确保食材的可追溯性。
七、严格限制人流量,用餐人数不超过最大客流量的50%,每桌用餐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且每个用餐者之间隔一个座位。禁止带50人以上(含50人)吃饭。
各餐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和处罚。餐饮单位因前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到位后,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开业。
平原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