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监狱罗某某诈骗

唐山监狱罗某某诈骗,第1张

唐山打人事件9人全部落网,陈某志公司已被吊销,罗翔发声!

唐山多名男子殴打女子一案有了进一步进展。

今日(6月11日)下午14时26分,唐山路北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抓获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某烧烤店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军。

至此,9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受伤女子情况稳定。

最后一个人在江苏盐城落网

6月11日下午1点左右,唐山打人事件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沈某军在江苏盐城落网。唐山警方发布通报称,在江苏警方协助下,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据现代快报报道,记者了解到,这4名嫌疑人10日晚在山东东营现身时落入警方视线。嫌疑人继续向江苏方向行驶,江苏警方立即布控。11日凌晨,嫌疑车辆进入盐城九龙口服务区,被发现后被警方控制。嫌疑人悄悄将车停在加油站旁,弃车而逃。警方找到车辆后,车内有2部手机和少量衣物。警方立即在该地区展开搜索。

嫌疑人逃跑时丢弃的车辆。

到当天5点半左右,两人落网,6点多,第三人落网。调集数百名当地增援力量在九龙口服务区附近搜索。同时发动村民,发现陌生人立即报警。当天下午1点左右,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在盐城九龙镇落网。

据新京报报道,4名外省嫌疑人逃至江苏盐城建湖县,在罗燕高速九龙口服务区弃车逃跑。良泽村的村干部说,在服务区抓了一个人,还有三个人跑下了服务区。其中两人谎称自己在钓鱼。被村干部看到后报警,被抓了。最后一名嫌疑人于13时许在该村附近落网。

涉案人员中至少有一人有犯罪记录

6月11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针对此事,唐山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肇事者中,至少有一人有前科。目前,两级政法机关集中力量办案,彻查摸清了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唐山市正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一出现就砸”。

据青岛广播电视台《点石新闻》报道,一位当地市民透露,施暴男子名叫智,是当地水产养殖老板。

据查APP显示,志因不当得利纠纷于2020年被河北唐山中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34281元。后来由于全部不履行,法院将其列为背信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此外,陈某智2018年两次被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相关案件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调查信息显示,陈某致公与唐山云鸿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唐山奇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关联,其中担任唐山云鸿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连续两年被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因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以上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红星新闻报道,6月11日,记者拨打了公开信息上显示的陈某的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已关机。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记者也找到了上述被吊销执照的信息。

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唐山警方以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为由将嫌疑人抓获。

孙志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根据现场视频显示,打人者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公安机关查明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次聚众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孙志峰继续说道。

据唐山警方通报,烧烤店打人事件造成4名女性受伤,其中2人在医院接受治疗。

孙志峰说,如果受伤女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同样行为也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果认定为重伤,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要靠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最终核实事实,做出判决。”孙志峰解释说,比如对一名受伤妇女鉴定为重伤,但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加重情节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

至于具体量刑,法院不仅要考虑上述法定情节,还要考虑犯罪手段的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因素。

据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抓获的肇事者中,至少有一人有前科。目前,两级政法机关集中力量办案,彻查摸清了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

从刑法上看,前科是指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又重新犯罪的人。按照规定,如果之前的前科构成新罪后的累犯,会对量刑产生影响。累犯应该受到严惩。

罗翔: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

6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某烧烤店,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生,引发关注,微博热搜上“爆”出多个相关话题。

根据唐山警方的报告,在初步调查时,嫌疑人智进入烧烤店骚扰正在吃饭的四名妇女中的一名,并殴打了另一名。与志同行的食客刘冲进店内殴打受害人,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案发后,嫌疑人逃离现场。目前,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警方抓获归案。

1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就此事发文:

有人说看到这种新闻要冷静,冷静,冷静,不要情绪化。但是,我觉得这种超然的思考,未必是温血动物应有的情感。如果只有对恶的冷漠,而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失去了感性基础。

为什么我们会对这样的案例感到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别人就是同情自己。我们希望法律能保护我们不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受害者,不被伤害和侮辱。因此,法律必须捍卫人的尊严,倡导对人的尊重。任何践踏人类尊严的物化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

作为法律人,我们往往对自己的专业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法律能做的并不多。更重要的是人们的道德自律。我们能感到羞耻和邪恶吗?我们应该经常审视自己的内心。

人们的心中充满了无数张三。所以,每一个热点案件都应该让我们反思:我们真的能尊重别人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性别年龄,人人享有平等的人格尊严,这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无论如何,人们不应该被奴役和羞辱。

道德毕竟是一种自律,但这种自律可能比法律的他律更重要。


本文综合自:新京报、中新社、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时代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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