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岛市重污染天气期间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年青岛市重污染天气期间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第1张

2022年青岛市重污染天气期间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2022年1月3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气)车不得上路行驶;

2.停止使用排放标准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注意:

民生、应急管理、城市运行保障、公共交通、疫情防控、执法执勤、新能源等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临时管控措施限制。

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期间,本市中重型燃油(气)车限行措施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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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41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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