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市疾病预防控制局集中发布)
为做好家政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指南。
1.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预案。根据商务部和市防控机构、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南,完善本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
2.做好经营场所的防疫消毒工作。家政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卫生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环境核酸检测。配备温度探测器、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3.严格检查进货客户的健康状况。家政企业要在店门口设专人测温、扫码、戴口罩。只有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无异常”、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人才能进入。提醒顾客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顾客多的时候,要提醒顾客保持正常的社交距离。
4.为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建立健康监测和报告系统。做好员工和管家的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感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及时核查来自当地确诊病例地区的员工和居民,或其行程有时空与中国和本市报告病例重合的员工和居民。一旦发现,应根据相关要求迅速果断实施控制措施。
5.积极遵守社区(村)防疫法规。家政服务人员要主动做好健康监测。积极配合企业和社区落实各项防疫要求。上岗前应与用户做好沟通,了解用户家属的健康状况及进出小区(村)的相关要求,遵守小区或物业的疫情防控规定。
6.落实防疫个人责任。提供钟点工和其他临时上门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等个人防护。服务一位顾客后,应更换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更换工具或消毒工具后,再继续为下一位顾客提供服务。雇主应在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前确认其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情况。提供上门服务的,应完成预防接种,雇主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并督促其执行防疫规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的指南,服务人员原则上应在患有呼吸道传染病时暂停服务,不得不佩戴口罩时佩戴。
7.加强下班时间员工的管理。家政服务企业应当掌握员工住宿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场所,不得居住在非法群租房内。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培训、检查、奖惩要求,保持房间清洁,定期消毒环境。配备宿舍管理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鼓励员工点对点通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自觉不见面、不拜访、不聚会。
8.平台企业负责服务商的监管。提供家政服务的平台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对个体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入驻平台的服务商的监管,履行提示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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