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1张

202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 共计15名

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朱桢南路65号)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尊师重道,正直诚信。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请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要求的专业相对应;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得mainland China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验的基准日期是职务公告的日期。

二。注册

(一)登记时间、方法和费用

通过官网“人才招聘”栏目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平台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rsczp.njrts.edu.cn。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27日16:00;

3.陈述和答辩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2021年9月28日18:00;

5。报名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的考生通过个人账户进入报名平台进行扫码缴费。未缴纳费用将被视为放弃注册。

(二)资格审查

1.初步资格考试

初审通过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简历,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项目中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材料的扫描件(文件统一压缩打包,命名为:职位号+姓名)。资格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经历证明;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③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在岗位能力评价之前进行。复审时,必须查看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原件。内容与资格初审相同。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注释

1.本次招聘职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将适时组织考试。

2.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如果故意隐瞒参加工作的情况,一旦被发现被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将被终止聘用。不允许申请包括:

(一)现役军人和大中专院校非毕业生;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人员,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根据《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不允许你参加应聘的回避条款。

(4)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评估和组织

考核方式为:笔试+岗位胜任能力评价+面试。

按照1:6的笔试成绩,进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如果比例小于此,按实际人数计算。

按照笔试+岗位胜任能力评价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计算。

总分100%,计算方法为:总分=笔试× 30%+岗位胜任能力评价×30%+面试×3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题和写作能力。笔试成绩100分,合格线7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平台通过个人账户查询。

(二)岗位胜任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职所需的学历背景、科研素养、科研成果、承担的工作岗位等。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考试成绩会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四)评估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情况组织考试。笔试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发布,短信提醒(106开头的群发短信,请勿设置拦截)。请及时检查。

所有考试均在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明珠南路65号)举行。

★重要提醒:申请人要做好来学校检查防疫的准备,不要去高危地区。入学检查,要提前提交自己的旅行码和健康码,符合我校防疫规定才能入学。如有其他临时变动,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四。入场

(一)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2)我校将组织对合格人员的考试、考察,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出现空缺时,将进行一次性更换。

(三)员工名单在江苏人事公共服务网、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签订后,不再补签。与初试员工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被通知到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

2.应届毕业生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3.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关系的证明。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5-68533098;

QQ: 2252999769

联系人:苏老师

六。招聘监督

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局对此次招聘进行了监督。

监督电话:025-68533155

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二批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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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481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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