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2022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01,适用对象
来浦江县生活工作的子女(非浦江县户籍)。
02,应用条件
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在我县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户籍只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应当出具与其子女户籍一致的户口簿或者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应出具与我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证明)。
4.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人在浦江县连续合法居住满12个月(如申请人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产证等。).
5.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人在浦江县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一年,申请入学当月申请人处于连续缴费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由浦江县教育局统筹入学。
03,应用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04。处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信息,提交入学申请。
1.关注“成都教育出版”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2.进入微信官方账号,找到底部菜单栏“综合服务”-“义教入学平台”-“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服务管理平台”,登录平台,上传相关资料。
(二)网上初审
2022年5月工作日,我县将通过平台对申请人上传的信息和网上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提交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按照平台提示办理。
(3)结果通知
网上审核通过后,平台将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入学,并通过平台、公告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学校安排。2022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子女凭《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统筹安排的学校查询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学校注册
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子女,在规定时间到统筹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05。其他事项
(1)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每年受理一次。
(二)已享受统一政策安排就学的子女,年幼时必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已享受统一政策入学的子女,不得在浦江县内同一学段申请转学。
(三)在招生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等材料进行诈骗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生资格。
(4)浦江县小学一年级学生为2022年8月31日(含)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5)申请人可通过“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浦江现代田园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浦江县公众信息网教育局主页等渠道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电话:028-88554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