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合肥市疫情防控最新公告,第1张

合肥市优化疫情防控服务有关措施的通告(第37号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防疫条例:(2022年6月24日发布)

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服务措施的通知

何方[2022]37号

根据国内外疫情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疫区来(回)育肥的,必须主动通过12345热线提前报告,并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跨省公路道口外(回)肥人员需扫码通行。在口岸中高风险区和其他疫区为来(回)肥人员提供免费采样服务。同时,在路口设置适量的免费核酸采样点,为其他愿意采集的人群提供服务。

三、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要为省内外籍(归国)肥料人员提供免费采样服务。

四。建筑工地、超市、农贸市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人员,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重点行业人员,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疫区来(回)肥人员等。,应按现行规定的频率进行检查。

五、全市各地、各部门举办大中型活动,必须提前上报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所有来自省外的参与者,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提供免费地面采样服务。

六、小旅馆、出租屋、网上订房、洗浴场所、民宿等公共场所,查验入住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可取得结果)。

七、继续严格管理冷链食品和非冷链货物的进口,做到事事有检,切实做好“人、物、环境”有防。

八、严格移民管理,从国内其他口岸城市移民,已被集中隔离14天的,可参照国内人事政策发给发;14天以内来育肥的,需要补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九、全市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收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严格执行登记、报告、转运等闭环管理流程。发热门诊继续严格对发热病人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报告出具前留院观察,做好与流感等常见发热病人的鉴别诊断,对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发热病人予以重点关注。零售药店继续严格执行“一退二抗”购药者实名登记、上传信息,并在当地实行详细跟踪查询措施。

10.科学设置便捷采样点,延长部分采样点工作时间,在部分医疗机构设立24小时采样点,及时提供采样点地图查询服务。有检测需求的人可以就近取样。

十一、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特别是对3至6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人,确保各类应种尽种,符合条件者继续接受加强注射。请继续理解和支持合肥的防疫工作,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各地、全社会要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责任不落实,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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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383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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