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呼和浩特公积金补缴登记指南(材料+流程)
客户:实缴员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471-12329
业务处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地址: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加工材料:
1.支付账单;
2、公积金缴存清单(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预留章);
3.其他辅助材料(非必需品,根据情况提供)。
要处理的材料数量:上述每种材料一个。
材料签名要求:受薪员工签名。
收费:不收费。
工作流程:所有资料齐备后来电→前台录入信息→经理签字→前台打印业务回执→完成交易。
注:
单位经理在柜台办理时,应核对准确的缴费人员和金额,月缴费金额和月缴费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规定的月缴费金额上限,因异地调动或退房等其他原因除外。新开账户必须在正常汇款后一个月缴费,个人缴费月份不得早于单位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