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江苏省国画院是专门从事中国画创作和研究的国家级公益机构,直属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充实院内专业队伍,优化梯队结构,江苏省国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国画创作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热爱中国画事业。
(三)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1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在mainland China高校取得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其他台湾省居民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的学历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11月3日09:00—11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11月3日09:00—11月8日16:00。
3。答辩陈述时间:11月3日-11月8日每天9: 00-15: 00。
4。异议处理时间:11月3日09:00-11月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江苏省国画院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成功。
(3)未按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12日9:00-16:00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电话:025-52616712
(四)登记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
江苏国画院将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 ○ 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考生报名时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初审、复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必须在报名时予以说明,以便招聘单位按相关要求采取回避措施。
(三)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初审+专业技能复试+面试。
(一)专业技能初试:初试内容为中国画创作,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通过初审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复审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
专业技能初试将于11月15日在南京举行,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江苏国画院网站http://www.jstcpi.com/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初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初试结果将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http://www.jstcpi.com/,江苏国画院网站公布。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审查
专业技能复试前,江苏省国画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江苏国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各阶段取得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2.2021年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必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通过专业技能初审的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人数少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进入专业技能复试。报考人员应在专业技能初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收到资格复审或补充通知。如果不能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取得联系,或者考生表示放弃专业技能复试,则按弃考处理。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专业技能复试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专业技能复试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专业技能初试合格考生。报考人员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专业技能复试人员名单将在http://www.jstcpi.com/.江苏国画院网站公布
(三)专业技能复试:复试内容为中国画创作+专业表现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进入专业技能复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专业成果包括:①申请人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参加全国美展(中国画大展),入选或获奖证书;②考生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在全国100次金陵美展(中国画)中获得金奖或作品集证书;③会员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艺术创作类);④高等院校美术家或美术学科职称资格证书;⑤近五年独立创作的三篇稿件,大小不限。若投稿作品涉嫌高仿或抄袭,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
专业表现评定由评定委员会按照江苏省国画院制定的专业表现评定办法进行。专业技能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http://www.jstcpi.com/,江苏国画院网站公布。申请人可以用身份证号码查询。
(四)面试: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考生。
(五)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20%+复试成绩×65%+面试成绩× 15%。
四。体检、检查和雇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按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序。初试和复试结果仍相同的,专家评审组将对结果相同的考生重新评定综合成绩。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调查
合格者由江苏省国画院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国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分数、总分、排名等。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公示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或因不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导致职位数空不足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招聘结果经审核通过后不再递补。
就业(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江苏省国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被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无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在30个工作日内与江苏省国画院签订聘用合同,或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转岗证明或辞退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江苏省国画院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果他们通过了评估,他们将被分配到岗位并评定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人员在江苏国画院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国画院人才资源部负责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5)58956296
联系人:陈老师
六。招聘监督
江苏省国画院纪检监察此次招聘。
纪委监察室电话:(025)83713015
联系人:博老师
七。招聘报告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相关投诉或举报。
监督电话:025-8340072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syzpjb@jshrss.gov.cn
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2021年统招职位表-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