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石市幼儿园收费情况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公布2022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标准。分为教学费、住宿费、餐费、代理费。其中:
1.幼儿园教育费标准按学年制定和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学生老办法”。教学费用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2.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自愿入园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
3.餐费按天、按月或按学期收费,根据幼儿在园实际用餐数据结算,多退少补。伙食费应单独核算,建立收支明细账,每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4.伙食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不得与教育费一并收取。除教学费、住宿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收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