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
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中期参保缴费人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婴儿自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参保并已缴纳当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新生婴儿从出生到登记跨越两个医保年度的,自出生之日起按照两个医保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入学学生,在入学当年规定的缴费年限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当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已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内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从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期间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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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提醒:
社保的缴费年限和积分入户有关,请不要中断,也不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