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2年度社保基数申报工资总额填报方式
根据《工资总额构成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建议南京的用人单位先根据2021年职工工作时间算出年度工资总额,再根据2021年实际工作月数算出月平均工资,四舍五入到个位数,最后乘以12个月(不足12个月折算成12个月工资)填写。
注: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缴费基数最高限额的,请按实际工资申报。
温馨提示
2022年缴费基数报告期为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6日[/S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单位2021年12月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2年缴费基数标准。要求所有单位按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