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一)具有Xi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和个人能够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一)必须有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二)能够支付不低于房屋建造、改建、大修费用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者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