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成都居住证分两步:
1.申报居住登记
2.居住证的办理
办理居住证需满足的条件:
1.办理居住证之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才能办理居住证。
2.居住证分为五类:合法稳定就业的成都市居住证、合法稳定居住的成都市居住证、本市人才的成都市居住证、连续就读的成都市居住证、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居住证。每种居住证都符合相应的要求。
(一)符合合法稳定的就业条件
前提
一、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符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聘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创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标准三实”进行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所需信息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近照(白底1至2张);
三。近8个月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连续缴纳清单(原件);
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成都工商灵活就业(创业)辅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登记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不及物动词对成都市公务员或有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聘用的员工,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清单的,可提供市(含)以上组织人事、公务员管理局、人力资源局出具的正式文件和招聘(聘用)人员清单,同时提供本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以替代社保和劳动合同清单。
(二)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前提
一、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或者本人配偶租住的房屋已办理出租房屋登记证;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单位房屋产权的宿舍等。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所需信息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照片(白底1寸2张);
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已取得自有房屋产权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取得产权自住的,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与父母、配偶、子女产权房内居住的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安置房、农村集中安置区、开发区居住未取得房管部门核发的产权证的7、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安置协议、分房证明、政府房管部门核发的自建房批准证明】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连续学习
前提
一、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院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所需信息: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照片(白底1寸2张);
3.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填写学籍编号的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在校学生还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登记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住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四)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
前提
一、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所需信息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照片(白底1寸2张);
3.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由居住地(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居住证申请表(原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登记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
前提
一、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所需信息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照片(白底1寸2张);
3.本市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登记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