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落户成都

海外留学落户成都,第1张

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成都落户指南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成都户籍:

过程:

1.被申请人自愿在我市定居。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有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请材料。

前提条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地注册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和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中国护照(入境)及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本人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没有房子的证明材料。(原文)

9.人才集体户规定:我没有房证明材料。(原文)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年迈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考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转为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4.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户籍证免费(丢失、遗失、补办4元/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公室:报名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境地区(市)县公安制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制证中心的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备注:户籍业务原则上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户籍业务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的户籍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各区(市)县公安局可以受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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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227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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